突发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篇1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1、总务处应提前做好以下相关准备:检查校园设备和设施,及时处理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自来水管的防冻保护,防冻裂而出现断水等;食堂发电机的检修与维护,柴油储备;教师宿舍照明用具;防滑用麻布袋,主要应急用于学校易积水受冻区域及公共场合入口处;食堂、宿舍、教室房顶在出现长时间厚积雪时的清理和防压措施;适量的应急现金。
2、班主任要对学生做好形势知情教育,教育学生防冻防摔、以室内活动为主,停止一切室外活动包括早操和体育课。
3、当日值日领导及值周老师全部到岗,应特别注意在校门口、教室门口、走廊、食堂入口、宿舍进出口等处,引导组织学生小心行走、有序活动、防滑防摔。保证学校主干道、校门口及走廊畅通,大雪天气各班按区域卫生划分及时扫雪铲雪。
4、医务室有适量的防治冻伤与感冒类药品储备,做好在校人员特别是学生伤病的治疗和日报告。
5、学校应急通知应严格执行,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突发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心的安定,关系到清溪镇的形象和信誉。为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做好我镇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莞市突然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清溪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清溪镇内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处理和对外报道工作,同时适用于指导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处理和对外报道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的疑虑猜测和境内外媒体、互联网站(页)不准确的报道,积极掌握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处理有利于全镇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
(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工作规程。具有全局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处理工作由镇委、镇政及镇政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处理工作由负责事件处置的镇政有关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处理领导机构
新闻处理领导小组是镇政成立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镇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清溪镇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理应急委员会。作为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理应急领导机构。应急委员会由镇长担任主任,由负责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宣传教育办、财政分局、司法所、公安分局、党政办、清溪电视台、清溪报社、等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
2.1.1 新闻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镇政应急机构的授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等情况启动各工作小组,迅速集中办公。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
(2)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负责新闻发布组织;
(3)管理采访事件的中外记者;
(4)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镇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向镇政有关部门或事发地政通报情况;通过相关媒体以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落实办理镇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 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1)宣传教育办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新闻发布事项的工作;主动配合镇政和有关新闻单位的工作,及时提供与事件有关的信息;拟定新闻发布初稿,负责审核向新闻单位提供的新闻通稿;参与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清溪电视台、清溪报社负责提出对内对外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宣传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和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负责互联网站(页)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2.2 各工作小组职责
2.2.1 新闻处理小组
由宣传教育办、清溪电视台、清溪报社等部门组织,负责制订处理方案,拟定新闻处理内容,组织新闻处理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2.2.2 信息监控小组
由宣传教育办、清溪电视台、公安分局等部门组织,负责对境内媒体、互联网站(页)有关事件报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时上报重要信息;组织对网上的舆论引导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2.3 新闻中心
必要时临时设立。由宣传教育办、清溪电视台、清溪报社、公安分局和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镇政有关部门或事发地村(居)委会会组织,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为现场采访事件的记者提供相关服务。
3.新闻处理应急响应分级
(1)Ⅰ级:由国务院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国务院主管部门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由省政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省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局部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
(3)Ⅲ级:由事发地市人民政负责指挥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局部影响较大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Ⅳ级:由事发地镇(市、区)级人民政负责指挥处置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Ⅳ级应急响应
4.1 启动
发生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后,镇政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镇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处置,同时启动本预案。
4.1.1 启动新闻处理预备
新闻处理领导机构主任向机构成员传达省、市或者镇有关精神,分析形势及境内外舆情,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职责。
4.1.2 启动新闻处理方案审批机制
突发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篇3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学校建立以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三、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