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台风的应急预案(通用3篇)

发生台风的应急预案 篇1

  前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报告》。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灾害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组织指挥体系

  2.1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特别重大(Ⅰ)级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水利工程巡查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预防与预警

  4.3.1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

  4.4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发生台风的应急预案 篇2

  1.目的

  为有效、有序地开展防台风暴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防台风暴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副经理为正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各部门主管组成。

  3.应急响应

  3.1防台风暴雨小组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当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及以上台风预警信号或黄色及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公司防台风暴雨预案即启动。

  3.2预案启动后,防台风暴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到现场指挥,因故无法到现场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公司员工如无特殊情况不予外出,随时待命参加抢险救灾。

  3.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应进行的主要工作:

  A、物业部:

  张贴台风暴雨预警告示,通知区内各厂家住户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B、工程部:

  (1)检查各排水管,排水口、排水沟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有堵塞不畅,立即安排疏通,确保排水管道通畅。

  (2)检查厂房各楼层窗户及玻璃及公共标牌、广告牌等是否牢固,对不牢固的予以加固。

  (3)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事后需经检查线路、用电设备无损坏确保安全情况下,方能恢复供电。

  (4)一旦出现停电,应立即关闭主要的电器设备,以防电力重新恢复时强大的脉冲损坏电。

  (5)如供配电室发生水浸时,必须立即切断主供电源,必要时向供电所求援。水浸后的设备设施须经干燥、检修,测量绝缘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在暴风、暴雨期间货梯和客梯如无特殊情况一律停用,以免突然停电造成困人事件。

  (7)暴雨期间,加强对供水系统的巡查,检查溢水口是否有污水进入,如发现有应立即停止所有生产生活供水泵(包括自供水井)。

  (8)如台风伴随暴雨造成水浸,按照安排与其它部门一起对水浸进行疏导排泄工作;

  C、保安部

  (1)检查厂房、综合楼楼层天台、各户阳台是否摆放易坠危险物,将露于阳台的花盆及其他可能被风吹走的物品移入室内;对发现松动易被风吹坠落的护栏、遮雨棚、晾衣杆、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立即通知厂家店户或工程部进行处理加固。

  (2)根据风情雨情酌情增加值班保安,在风暴来时加强室内巡逻,防止在灾害发生时伴随的犯罪行为的发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3)在工业区发生水浸时,对水深处设立相关警示标志,引导涉水人员从浅水区行进。

  3.2要求及注意事项

  1、防台风工作应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防风预案启动,各部门主管按照分工进行防风工作安排。对发现的险情应立即向现场指挥调度人员报告,并严格听从现场指挥调度人员的指挥。

  对空地临时建筑物检查出有不牢固存在危险而又无法加固的,所住人员应撤离安置。

  如风暴造成工业区门前店铺和空地厂家水浸,工程部应立即切断其电源。

  水浸发生时,在没有安全措施绝对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不得打开下水道井盖泄水。

  公司根据气象预报情况增加值班人员,各部门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

  台风暴雨过后应对受灾现场进行清理并统计损失情况,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如发生爆管、停电、人员受伤等事故,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相关主要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街道三防办:供电所:派出所:自来水公司:消防中队:

发生台风的应急预案 篇3

  一、总 则:

  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省我施工现场的各种损失,维护正常施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标段施工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台风灾害按施工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职能部门及施工队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各职能部门对应施工队负责制。各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对应施工队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把台风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认真分析台风可能造成的大风和降雨,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4、工作重点

  (1)各基坑开挖施工现场的防水、防坑壁垮塌及滚石等;

  (2)施工道路的山体滑坡、崩塌等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预防;

  (3)临时施工驻点和施工队驻点灾害来临前的人员设备转移;

  (4)各施工点材料库房的防洪排涝设施准备;

  (5)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6)各施工点及驻地在大风、大雨时期的生活保障;

  (7)台风、大雨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各施工队、施工现场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二、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分部门对应各施工队进行具体负责。

  防 汛 防 台 风 灾 害 领 导 小 组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台风等灾害监控

  由项目部安全组负责台风、暴雨、风暴及山地灾害监控及信息收集,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及时汇总各施工现场基面、交通道路的各种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2、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

  坚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将防风、防汛措施的落实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基面、道路提前安排人员进行处理,避免灾害发生时造成事故。

  3、各施工点预警员的责任落实

  指定各施工点的兼职安全员同时为灾害预警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各项动态信息的收集、上报及领导小组各发布指令的通报。辅助各施工队长做好防灾害措施的落实及灾害发生时的指挥工作。

  4、灾害预警机制

  安全组建立天气情况、施工现场状况的监控体系,落实信息取得措施,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发出警报,转移人员及相关设备,并报项目部领导小组。

  四、应急响应:

  项目部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全体成员参加,并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灾害监控部门根据天气预报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发布雨量、风力预报,提出防御目标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领导小组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防风期,启动本防灾预案,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人指导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上级协调部署医疗及生活物资的援助。

  五、抢险救灾: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后,防灾害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抢险救灾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各人员到抗灾现场,指导抢险救,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1)小组组长及时掌握汇总灾情,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防灾物资的调配,并会同相关人员做好防灾评价工作,做好向施工指挥部和监理部的汇报工作。

  (2)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灾后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等供应,优先安排施工人员驻点的生活物资供应。

  (3)各施工队对损毁的施工现场、及时制订修复计划,并组织力量尽快予以修复。

  (4)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同时配合政府机构做好灾区检疫防疫工作,防止病疫流行。

  (5)各施工队组织力量抓紧修复被损毁的道路及通信等设施做好受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

  (6)后勤保障人员做好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7)联系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8)台风过后各施工队及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灾损情况。灾后,领导小组要对汛情、灾情、抗灾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向工程指挥部、监理部提交书面报告。

  (9)当台风及发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领导小组可根据信息汇总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台风应急预案

  1、抢险队伍保障

  我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参建人员都有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各施工队以带班和安全员为骨干,灾害发生时应当组织所有人员参加抗灾救灾工作。

  2、物资保障

  材料及后勤部门应储备必要的防台抢险物资,以备重大灾情发生时的应急使用。

  3、资金保障

  办公室做好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灾害发生时,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做好资金的分配及发放工作。

  4、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联络方式以移动电话和手持报话机为主,公众电话网络出现故障时,及时启动防灾报话机应用系统,采用通报后的固定频道联系,保证信息通道的畅通。

  5、医疗卫生保障

  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负责受灾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领导小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本预案由我项目部"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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