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种繁育买卖合同书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繁育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提供的繁育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持有相应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执行国家制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
(二)在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种子价款 日内,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繁育材料。
(三)向乙方提供繁育良种的书面技术资料。
(四)在所繁育种子的播种、生产管理、收获过程中,派技术人员对乙方人员给予包括但不限于繁育区的选择、设置、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田间去杂、田间检验、种子收获、室内考种、种子贮藏、种子运输等生产环节给予技术指导。
(五)建立载明生产地点、生产地块环境、前茬作物、繁育良种名称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田间管理、田间检验记录、产地气象记录、繁育者名称等内容的种子生产档案。
(六)收购乙方交售的经甲方检验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必须种植从甲方购买的种子,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操作,必须听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
(二)选择适宜繁育良种生长发育的土壤质地、生态环境、栽培措施、管理方式进行种植和田间管理。繁育良种的土地应地力肥沃、排灌条件良好。在农作物生长发育期间及时除草、防病、治虫、浇水、排涝、中耕、施肥,保持田间水肥充足、通风透光良好,确保繁育种子的一致性和丰产性。
(三)繁育良种的地块,必须单独播种,必须隔离安全(采取空间隔离的,隔离距离自花授粉作物不得少于________米、异花授粉作物不得少于________米;空间隔离距离不能满足规定的,必须采用地形地物隔离或者时间隔离或者障碍物隔离);不得重茬;不得施用与繁育的种子属于同种作物的植物肥(例如:繁育小麦种子时,不得施用带有麦茬、麦秸、麦糠的肥料等,余类推);在生长发育期内,必须及时地彻底地除草、灭虫、去杂以及套袋隔离,严防生物混杂。
(四)按第一条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及时间向甲方交售合格的种子。不得交售假、劣种子。
第五条 对交售的每批种子,双方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向他人销售繁育的种子。乙方持有所在地物价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据证明当地种子市场价格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格2倍时,甲方应当适当提高良种收购价格。
具体收购价格,由双方另订协议;在未签定新协议前,仍执行原协议。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交售繁育的种子数量,低于乙方所在地当年该作物平均单产%的,须按元/亩的标准向甲方赔偿损失;低于该作物繁殖系数的,须按元/亩的标准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乙方持有有关机关证明因不可抗力造成当地该种农作物减产、绝产的,可以相应少交繁育的种子。
第八条 甲方拒收乙方交售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指标的种子的,应按元/亩的标准向乙方赔偿损失;甲方少收乙方交售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指标的种子的,应按少收种子数额市场价款的二倍向乙方赔偿损失。乙方在交售的种子中掺杂使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必须按每斤假、劣种子__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月,即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之日起的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失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附件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代表人推举书》和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方(章):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推举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
良种繁育买卖合同书 篇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化肥(农药)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生产厂家(产地)计量单位 数量(吨)有效成份(含量)单价(元/吨)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三、卖方应出示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肥料(农药)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代理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备案登记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_______运输,运费由_______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以______________(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_____元,剩余价款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七、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_______日内进行验收。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产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八、违约责任
买方:
卖方:
良种繁育买卖合同书 篇3
合同号:____
买方:____卖方: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单位:_____数量:____
单价:_____总价:_____总金额: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
8、保险:_____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支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
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受益人的与装运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小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项目”寄交买方。
(3)航邮:航空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此外,货发10天内,买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装运:(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公司__(电报: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超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超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期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买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载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声明。
卖方:____买方:____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