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精选27篇)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 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没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仪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 [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 [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 [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 [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 [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 [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 [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 [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 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 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 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 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 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 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 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 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 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 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 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 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 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冈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 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厂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 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 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

  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

  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 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

  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 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

  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 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 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 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 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 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人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

  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 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 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年第4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年第12号)以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制订,供当事人签约使用或参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填写,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选择和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被选择的条款和补充约定的内容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3.双方关于快递服务操作规程有具体约定的,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_(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_____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_____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_____、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_____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_____,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_____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_____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_____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_____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_____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_____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_____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_____与品牌;

  (五)《_____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_____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_____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_____与品牌。

  _____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_____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_____和品牌,维护_____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_____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_____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_____的注册而被_____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_____取代许可使用的_____,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_____以代替许可使用的_____,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_____的基础上对_____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_____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_____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_____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权利回授

  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_____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担_____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_____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担_____义务。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4

  区域特许授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区连锁发展商: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愿成为甲方之省(市)级地区连锁发展商,甲方通过对乙方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为其地区连锁发展商。经双方共同协商,约定条件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区域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连锁体系”的区域特许经营发展商,享有在省(市)级区域使用 连锁体系开设直营店并发展区域加盟店的权利,但该项权利只能在双方已确定的 省(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2、甲方授权乙方使用“ ”商标(包括文字和图形)和商号,并在上述特定地区授权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甲方对乙方的上述服务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特许经营授权的内容、期限及地域

  1、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许加盟的方式成为甲方的地区连锁发展商,使用甲方统一的商标、商号及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CIS),依甲方之经营模式并按本合同及标准作业手册的规定进行本合同确定的业务。

  业务范围包括:(1)、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区域内开设自己投资的直营店;(2)、发展“ ”加盟商,同时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训、技术支持和指导等服务,履行其区域连锁发展商的职责;(3)、在特定省市范围内经销甲方的产品,并向其区域内加盟商提供产品配送服务;(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业务。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权的地域范围是: 省(市) 市(区);

  三、各种费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获得甲方商标、商号、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和管理手册的使用权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务,而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加盟金为人民币 万元,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

  2、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保证本合同确实履行的费用。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本保证金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一年内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以保证金中相应数额充抵。合同终止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区域加盟金分成

  区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参与下,甲方与区域内加盟商签订特许合同中规定的加盟金的总和。分成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该分成作为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的报酬。

  4、权利金

  权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项权利并得到各项支持服务而应按年度定额向甲方缴纳的费用。乙方须在每个经营年度(经营年度是指签订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当日)结束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该年度权利金。权利金的标准为: 。

  5、区域权利金分成

  区域权利金是指在乙方参与下,甲方与区域内加盟商签订特许合同中规定的权利金的总和。分成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该分成作为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的报酬。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商标、商号、企业识别系统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经营知识、技术或资料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区域加盟商按照规定统一使用甲方的企业识别系统。

  3、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区域加盟商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住址和机构代为行使上述权利。

  4、甲方负责辅导乙方运营的整体规划,包括加盟发展规划、人力资源配置、业务开发流程、经营管理方案等内容。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标准作业手册》。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营运辅导,并拟出报告给乙方参考。

  7、甲方应向乙方配送其体系内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经销权的产品。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向国家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购买。

  8、为提升品牌形象与乙方效益,甲方应在全国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广告宣传。甲方在作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是指由甲方统一策划,并在全国所有农化产品营销公司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广告促销活动)。

  9、甲方为乙方提供关于培训、研修等服务。

  (1)、甲方负责提供营运期间的各种岗位及技能培训。

  (2)、培训费用分担:培训如在乙方所在地举办,则师资、教材、场地等关于训练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在甲方所在地举办,上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统一的商标、商号、管理软件、经营作业手册及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CIS)的使用权,并有权获得甲方的营运辅导。

  2、乙方有权使用“ ”商标、商号、企业识别系统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经营知识、技术或资料。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特定产品在特定区域内的经销权,并享受营销中的各种优惠。

  4、乙方在经营期间为提升其经营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对其提供的各种营运报表和资料,给予确切的经营分析和诊断,及时协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应自行承担营业所需之一切资金及营业上之盈亏。

  6、乙方使用“ ”商标时,应与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一致;乙方不得申请注册与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标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为确保农化产品营销连锁店的整体外观统一风格,乙方公司及区域加盟商的装修应符合甲方企业识别系统之要求。

  8、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制定的法规及政策开展经营活动,保证所销售的产品不包含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同时,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发展加盟商或者经销未经甲方授权经营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政策和营运规章,严格执行作业手册、制度规章的规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组织和机构的监督、指导,并对其直营店和区域加盟商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维护“ ”品牌形象。

  六、区域发展规划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区域内协助甲方发展区域加盟店不少于 家,第二年发展到 家,第三年发展到 家,第四年发展到 家,第五年发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向甲方购货不少于 万元,以后每年按 % 的比例递增。

  七、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标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商标、商号和标识等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2、甲方为乙方提供《 连锁店CIS手册》,并提供标准化店面装修设计指导和特定的标识用品及特定设施、设备,其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制作费用和相关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需自行制作相关标识用品,须事先报甲方批准,严格按《 连锁店CIS手册》的规定设计制作,通过甲方的审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将 商标和标志再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使用,也不得以转让、出借、转卖等其他任何形式将上述商标和标志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制作或使用与 商标和标识相似或变形的商标和标识。

  6、乙方不得擅自扩大 商标和标志的使用范围,未经许可不得与其它商标及标志组合使用。如果发现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和标识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为。

  7、有关甲方商标的许可使用情况见本合同附件,即《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八、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1、乙方享有甲方统一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支持的权利,同时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广告宣传和特卖促销活动及其它统一的活动。

  2、甲方在广告中列名宣传、介绍乙方,公告乙方及区域加盟店加盟连锁店成员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划实施适合本地市场的广告宣传及促销等活动,但必须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

  4、乙方需要发布有关甲方及连锁事业的对外广告和宣传材料时,须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资料,并按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方式进行。

  九、合同的转让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该受让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继续承担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义务。

  2、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且无须经过乙方同意,但该受让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继续承担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

  十、保密条款

  1、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经营模式等内容为商业秘密,乙方对此有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上述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不得将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10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十二、续约和终止

  1、如乙方要求续约,其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可自主选择是否与乙方续约,并有权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

  2、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将属于甲方授权使用的物品交还甲方,包括属于甲方提供给乙方之设备物品及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有关文件、手册、资料及招牌等。

  十三、违约责任

  双方应该真诚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及双方协议修改之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5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业特许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_______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两店一年",是指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单店特许",是指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是指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场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特许经营许可

  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许可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________(只能选择一项)

  □单店特许。

  □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________(只能选择一项)

  □具有独占性:_________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具有排他性:_________甲方可以自行但不得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具有非排他性:_________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第三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当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第四条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_________中国省(市)

  县(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区域。(见附件2:_________《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积为:_________

  1面积:_______________ 。

  2面积:_______________ 。

  3面积:_______________ 。

  4面积:_______________ 。

  5面积: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每月________日前/□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_________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上月/□上年营业额的%,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三、保证金

  保证金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支付方式

  □现金。

  □票据。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信息披露

  一、双方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任何时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知识产权

  第八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_________

  □注册商标。(可另附页)

  注册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证》编号:___________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商标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可另附页)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专利证》编号:_______________,专利内容: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十一条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乙方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四部分加盟店的开业

  第十二条商号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当提供书面许可文件。

  第十三条加盟店经营资格

  乙方应当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四条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当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五条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当对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

  第十六条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等。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七条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条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_________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五部分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九条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具体约定详见附件3。

  第二十条加盟店经营所需的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或使用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产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应当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

  第二十三条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价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零售价,甲方指定零售价标准方式为:_________

  □统一零售价。

  □其他:_______________ 。

  第六部分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甲方可以委派督导员完成本条所述甲方工作。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权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当对乙方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条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

  第八部分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消费者直接投诉加盟店的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向甲方投诉乙方设立的加盟店的,对确有瑕疵甲方已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推广与宣传

  第三十五条甲方开展推广与宣传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前,应当将有关活动信息或要求及时通知乙方。若活动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的,甲方应当在活动之日前至少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七条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推广、宣传活动,但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特许经营费用。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十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_________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六条所述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

  三、累计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

  第四十一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_________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两店一年"的法律规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第四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_________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第十一部分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日的,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_________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四条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五条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日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_________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四十七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甲方许可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九条乙方经甲方许可,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字号的,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日内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操作手册"中所列举的所有手册、可视光盘、教材等文件及其副本、复印件或复制品。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回购外,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二条乙方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由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_________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其他:_______________ 。

  第五十三条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后________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五十四条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应当用书面形式,且采用以下方式:_________

  □挂号邮寄。

  □直接送达的方式。

  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6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______(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营业面积:______平方米;

  员工数:______正职:______员;计时工:______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______点到下午______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图)

  东:

  西:

  南:

  北: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加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合同期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

  第三条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一年。

  二、合同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一年,之后依次类推延长期间一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条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须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______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委托人的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消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的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帐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完成的管理经营经验;

  3.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他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营业卖场的地点;

  2.门店装潢硬件、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柜式冰箱设备、电脑硬件、电话机、其他设备等;

  3.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4.商品进货、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5.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应自负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一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者每项每次应交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上将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货品寄发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盖章或由负责人盖章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甲方日后收款的凭据。

  4.退货时必须以传真通知总公司由配送单位统筹安排处理。

  甲方:

  乙方: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7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sc6350水箱换向器 22*16*8

  (2)20w换向器 20.3*16*10

  (3)摇机换向器 15.2*13*8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8

  1、合同双方

  特许者: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特许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特许企业)登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职务:特许企业性质: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Q公司标志。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CYE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中山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0X年X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9

  第一条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___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不断扩大_________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面,特制定本运作细则。

  第二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是针对目前中国流通业经营现状和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规划的。特许经营受许人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许经营模式。

  第三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服从《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的要求,本细则作为《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未尽事宜的具体补充。凡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团经营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特许经营市场细分及特许经营分类

  第四条市场细分

  1.一级市场_________直辖市、省会、地市级重点城市

  2.二级市场_________地市级城市

  3.三级市场__________一般地市级城市、区县级城市

  第五条特许经营分类

  1.一般特许经营______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2.委托特许经营______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除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外,还享有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代表_________集团向加盟申请者授予一般特许经营权。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标准及商号使用原则

  第六条特许经营收费种类及收费标准

  1.特许经营加盟金:免收

  2.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免收

  3.特许经营保证金:

  (1)一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二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3)三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商号使用原则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_________”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第八条特许经营基本资格评估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显的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一定的业内经验或相关行业的经营及管理经验。

  3.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向特许人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4.受许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并按特许人标准进行卖场装修,且一、二级市场单店面积不低于_______平方米或总营业面积不低于_____平方米,三级市场卖场面积不低于________平方米。

  第九条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备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能力,并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以参股或独资的形式,建立_____个以上连锁店。

  2.受许人年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特许经营体系市场布局原则

  第十条每个市场按不同系列产品分别设一般特许经销商。对经特许人评估确认的一般特许经销商对其它系列产品具有优先经营权。但是如果该受许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则特许人有权另设特许经销商经营该系列产品。

  第十一条一般特许经营商的经营区域原则上是在行政区划范围之内,但是如果市区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设一般特许经营商。

  第十二条原则上只在一级市场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并且其周边二三级市场区域市场为空白市场。二、三级市场不设委托特许经销商。

  第十三条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如客观上与其它特许经营受许人和特许人直营连锁店发生业务交叉,按特许人现行有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由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确立。

  第十五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下属各区域特许经营部受指派负责所辖地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十六条_________委托特许经销商负责其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区域特许经营部负责协助委托特许经销商对一般特许经销商进行监督及管理。

  第十七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监督本运作细则和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决定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延展或终止。

  第十八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_________”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十九条受许人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特许人对产品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其的价格体系,配合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条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促销商品、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二十一条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十二条_________集团_________有限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销售奖励形式及标准

  第二十三条受许人年终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时,特许人将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受许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受许人年度销售回款完成达到如下指标时,特许人以回款为基数,以产品或折扣形式分别给予返利。

  返利条件返利基数返利标准:

  (1)_________-_________万 回款额零

  (2)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5)_________万以上(含_________万) 回款额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按直营结算价结算的受许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为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成立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条依据本细则签署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是其法律基础。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改执行。

  特许人:_________(公章)受许人:_______(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细则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0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__-2503)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 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01为规范_________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 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 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_省(自治 区)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 书),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国 籍:_________。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 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 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_________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_________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_________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 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_________(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 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 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 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 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 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 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 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万到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入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对不 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二十二章 附则

  2201 协议文本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 份。

  2202 协议签订

  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订授权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之程序。

  2203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协议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其进行解释。

  2205 协议附件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本协议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热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附件二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乙方与用户的供用热合同样本

  附件五供热技术规范和标准

  附件六供热安全管理标准

  附件七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方法及标准

  附件八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九特许经营期限期满乙方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

  附件十甲方签约授权证明

  附件十一乙方签约授权证明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1

  方: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 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十条 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_________%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签字:

  乙方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超市特许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_____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_____%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_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第二条 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第三条 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第四条 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2.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9.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2.乙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甲方补交余款外,应按每日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损失,视损失程度支付相应赔偿金以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每_____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_____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超市特许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余用于办理手续所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4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没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仪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冈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厂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

  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

  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

  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

  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1901?协议的变更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 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九条 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7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代表人:职务: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 份证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高技术杂粮产品(以下简称“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2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1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元,其余____元应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 .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 .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90%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 .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承担“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______”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不以“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 .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 .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五十一条 .一切带有表示“______”或与“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 .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8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特许人拥有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________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名。

  2.4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注册资金。

  2.6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日内,按以下第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7.2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或次/年的统一培训。

  7.4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9.2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5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6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7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8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9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许方式和内容

  1.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1.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2.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2.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3.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3.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4.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4.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5.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5.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5.3乙方应按月将 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6、保密

  6.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6.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违约与处罚

  7.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7.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8、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8.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9、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9.2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则

  12.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 乙方(印):

  时间: 时间:

  地址: 地址: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 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 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讲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1

  甲方:北京_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店铺或柜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1知识资产:指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商誉以及由甲方开发经营销售用于“QQ农场”生态工坊零售店经营的独特的经营理念。

  1.2“QQ农场”生态工坊:指乙方专门经营销售甲方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不排除甲方通过OEM或ODM生产的产品)的零售店。以下简称“QQ农场”生态工坊。

  1.3授权地址:指经甲方确认并认可的乙方开设“QQ农场”生态工坊经营店的地址。

  1.4商业秘密:指所有关于“QQ农场”生态工坊的资料和信息,该类资料和信息均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授权许可与开业手册

  2.1本合同授权地址

  2.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授权地址经营授权业务。乙方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第三条知识资产的使用承诺

  3.1甲方允许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店铺或柜台上使用“QQ农场”生态工坊或甲方商标。但应该在明显处标明乙方店面或柜台工商注册名称。

  3.2甲方不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称等进行工商注册、对外缔结合约、或约定其他义务等行为。

  第四条店址的选择,建设,变更及追加建店

  4.1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完成“QQ农场”生态工坊的装修、布置和形象的统一设计。并于开业一周内将店面照片八张寄到公司总部,以便公司进行备档审核。

  4.2因地理环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在2.1条规定区域内的店面时,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3乙方除2.1条款所规定的店铺外,需要追加新建“QQ农场”生态工坊店铺或者专柜时,必须与甲方另外签定经销合同。

  第五条开店费用

  5.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元销售保证金,由甲方负责免费配送市场价值贰万贰仟元的产品,以便乙方正常经营.此保证金后期返还,从第二次进货起累积进货壹万元返壹仟元,返完为止。

  5.2从第二次进货起店面将按各级店铺经销价供货,代理商将按代理价格供货。

  第六条独立经营

  6.1本合同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独立法人或者工商个体户),双方之间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承包联营或者合伙关系,甲乙双方应独立承担与各自业务相关的经营费用和民事法律责任。

  第七条支持与指导

  7.1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乙方无偿给予人民币捌仟元的装修费支持。条件为:店面装修符合总部要求,销售保证金返完后累积完成提货定额人民币捌万元。

  7.2为统一专卖店形象及保证工艺质量,专卖店内的员工牌、销售票据、水晶牌、开业POP等原则上由甲方统一制作。

  第八条销售政策

  8.1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8.2销售奖励支持:在销售保证金和装修费用返还后进货累积以五万元人民币为基数按6%返点支持!

  8.3调货规定:乙方所进货品如有在三个月内严重滞销的,其产品及包装无损坏的,甲方允许乙方在5%的比例内调换货;调换货品的运费由乙方负责(被调换的产品若有配套赠品,则调换货的总金额应减去赠品的金额);超过发货日6个月以上的产品不予调换。所调换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等值调换适合市场的产品和新产品(赠品、乙方指定产品、特定产品除外)。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为确保授权业务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9.2产品: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企业标准为准)及合法销售产品所需的相关证件。如售出产品经证实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则甲方予以调换并承担调换产品所产生的运输费用。

  9.3运输:产品运输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有关货物运输费用则由甲方承担。收到乙方汇款后甲方保证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货品发出。

  9.4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经营授权业务必需的有关资料和“QQ农场”生态工坊授权证书,并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信息、促销赠品及资料。

  9.5甲方将根据规定向乙方提供“QQ农场”生态工坊选址建议、设计及装修标准图纸,并提供店面标准牌匾设计、招牌或者标志以供乙方店面装修参考。

  9.6甲方权利: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遵守各项条款的情况下,由于乙方个人推广经营的原因,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进货,甲方有权另行发展加盟商开展品牌业务。

  9.7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员提供经营管理的各种辅导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0.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使用甲方的知识资产。

  10.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销售从事本合同明确许可“QQ农场”生态工坊产品以外的授权业务。

  10.3严禁将礼品包装系列产品拆开销售,严禁将赠品当作产品来销售。由此被国家机关监督部门查处没收或被消费者投诉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经营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甲方授权的“QQ农场”生态工坊的经营权。

  10.5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满一年者,乙方应该在甲方的监督下自动拆除所有“QQ农场”生态工坊的标志,不得再以“QQ农场”生态工坊名义经营。

  10.6乙方不得对产品、产品的用途及说明书进行修改和变动,保证产品的整体形象。

  10.7乙方不得散发非甲方确认或者提供的资料,确保甲方宣传的准确性,防止误导消费者。

  10.8若是因为乙方的过错、过失或者故意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起诉讼和赔偿,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行政处罚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无条件就甲方造成的损失直接全额赔偿给甲方。

  10.9乙方应接受甲方指定的区域代理商的市场管理,若与其有争议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10.10乙方应遵守一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及提前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自动失效(如该有效期超过乙方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经营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或QQ农场生态工坊租约的租期,则本合同将与“QQ农场”生态工坊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约的租期终止日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续签,须在期满前五十天内重新签定新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

  11.2乙方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任何规定、或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规章制度的任何规定,甲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当期期满前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单方面负责赔偿或承担。

  11.3本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提前终止后十天内,乙方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识资产;停止使用并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销材料;停止经营任何授权业务;并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对外表明宣称其有权继续经营任何授权业务或者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法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店面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归还的企业材料后,退还乙方交纳的相关款项。

  12.2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QQ农场”生态工坊合同。

  12.3如因不可抗力行为,法律政策变化以及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无须对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生效日期: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款项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3.2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有效。

  13.3未尽事宜: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13.4无效条款:如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合同其它条款仍然有效。

  13.5本合同有效签署期为贰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15.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_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2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 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 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 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 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 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 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 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 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 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 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 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 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 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己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 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 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 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 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 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 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 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 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入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 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 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二十二章 附则

  2201 协议文本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 份。

  2202 协议签订

  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订授权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之程序。

  2203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协议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其进行解释。

  2205 协议附件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本协议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热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附件二: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乙方与用户的供用热合同样本

  附件五:供热技术规范和标准

  附件六:供热安全管理标准

  附件七: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方法及标准

  附件八: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九:特许经营期限期满乙方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

  附件十:甲方签约授权证明

  附件十一:乙方签约授权证明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3

  特许人:

  受许人: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ィ╠)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ィ╡)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ナ苄砣宋淳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专属性

  5.1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ニ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期间

  ケ拘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ケ竞贤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ビ霉液判呕蛉魏纹渌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ケ拘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ジ鞣讲环⒊鯻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ナ苄砣巳绲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ノ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建筑物

  1]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ブ脸俦拘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ピ诒拘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シ延糜墒苄砣烁旱#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ナ苄砣艘部杀瓿銎涔

  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4

  甲方:南昌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 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

  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

  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

  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

  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

  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

  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

  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

  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

  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

  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

  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

  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

  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

  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

  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

  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

  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

  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

  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 方: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CROKRO”品牌时尚女装与乙方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共识,并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授权范围:

  1、授权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理商,授权的区域包括

  2、授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年月为一年。期满之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续约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3、授权范围:甲方向乙方授予的是在规定区域内的“CROKRO”品牌时尚女装产品总代理经销权,不包含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权力。

  二、品牌资信保证:

  1、品牌保证金:甲方拥有的“CROKRO”品牌为中档偏上品牌,为保证乙方能遵守甲方的授权事项,实施甲方规定的经营方式和策略,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品牌保证金万元,此款在合同期满、双方结清所有手续和账目后的一个月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2、首批货款: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首批货款

  3、网络指标: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签约区域的主要服装市场内设置不少于平方米的“CROKRO”品牌独立展示厅一个,三个月内在本区域内的主要商场设立的专厅家,年度发展加盟专卖网络

  4、进货指标: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的年度进货指标为万元。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CROKRO”品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甲方是合法的商标拥有权人,禁止一切侵权行为,甲方有权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或诉诸法律解决。

  2、甲方向乙方及下属网络提供带有编号的区域专卖的特许授权证书,保护乙方及下属专卖网络在签约区域内的独家专卖权,有权对乙方或其它区域的跨区域串货销售行为进行处罚。

  3、甲方向乙方提供“CROKRO”品牌的经营策略和经营规范,协助乙方制订区域性发展的战略规划、拓展专卖销售网络、培训工作人员,指导乙方提高经营业绩。

  4、甲方按季节提供符合市场流行趋势的产品供乙方选择和销售,尽量满足乙方所需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5、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销售政策做出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和乙方沟通确认,以便于乙方尽快调整对终端专卖网络的政策和策略。

  6、甲方属于独立的法人团体,与乙方之外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

  7、甲方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没有违约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授予该区域的特许经营权,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以中止合同,并可以向甲方追讨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除与甲方的债权债务及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其它经济责任、经营费用与甲方无关。

  2、乙方按合同规定守法经营,严禁私自生产、销售或委托他人生产销售“CROKRO”品牌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乙方应严守区域性经销的原则,禁止跨区域销售产品。否则甲方将会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4、乙方认可“CROKRO”的品牌价值,有权利维护品牌的声誉,不得做有损品牌形象和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将品牌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或私自开发生产,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将特许专卖权授予他人、没收保证金外,还要追讨经济损失。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制订的营销策略和方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拓展市场销售网络,做好终端维护工作,同时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

  7、乙方有义务将拓展的终端网络的详细资料上报给甲方,以便于甲方更合理的制订和调整营销策略。

  五、货品和结算政策:

  1、甲方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的产品订货会,提供适合市场销售的产品供乙方选择订货;

  2:乙方的订货折扣为统一零售价的2.9折,乙方订货以后的15日内向甲方交纳20%的定金,其余80%按甲方发货批次按次付款,如乙方补单,付款方式与订货相同。

  3:对于乙方所订货品退换货的规定如下:

  A:甲方规定的调换货时间为春季产品为_____月_____日,夏季产品

  为_____月_____日,秋季产品为_____月____日,冬季产品为____月 _____日,超过规定日期不能调换;补单的产品不能调换;

  B:甲方能够允许乙方按照上述时间调换货的比例为15%,超过比例部分不能调换;

  C:如因质量问题退换货不受前两项时间限制。

  3、对于甲方新开发的投产品种,甲方采用配发的形式供乙方试销,确因产品不对路未销售的款式,甲方允许乙方退货,乙方虽有销售、但销售数量超过40%、又未补单的款式,甲方打8折由乙方买断。

  4、对于乙方补单的产品甲方尽量满足供应,确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款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补货通知(传真)的三日内予以告知。

  5、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按2.9折出厂供给乙方则按4折供给下属终端,不得低价销售。

  6、乙方自行指定货运站发货,乙方未指定的甲方安排,从甲方到发货站的运费甲方承担,途中运费乙方承担。

  7、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不对外赊销产品。每月7日前将上月

  乙方如在季内没有调换货,甲方则给予乙方在季末5%的比例调换下一个季节的产品,如乙方未在季末调换下一个季节产品,甲方则按照5%比例的50%给予乙方奖励,奖励的金额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只能冲抵下一年度货款。

  六、货架及广告政策:

  1、总代理形象展厅及一个专卖店(厅、柜)的货架由甲方无偿提供,但如果乙方经营未满一年就停止经营“CROKRO”品牌的,乙方要全额支付货架款。

  2、乙方发展的“CROKRO ”专卖终端,甲方按下列形式支持:

  A:甲方提供店面的设计,货架、装修由终端客户自行完成,甲方向终

  B:甲方对乙方及终端客户给予货架、装修补贴,标准如下:乙方每付款4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装修补贴1万元,此款可以转为乙方下期的货款,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此办法补贴终端加盟客户;

  C:甲方免费提供店堂内外所需的X展架、POP、DM宣传单、两平方米以下的喷绘画、吊旗等宣传品;

  3、签约后乙方应在服装市场的醒目位置设置路牌广告,甲方给予50%的报销,款项在广告发布的第三个月时、第六个月时分两次算作乙方的货款。

  七、区域管理政策:

  1、乙方应严格执行区域销售政策,如果跨区域销售产品,给其它区域造成损失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第一次跨区域销售承担其它区域的损失,第二次开始每次罚款5000元作为甲方处理事件的费用,罚款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八、奖励政策:

  在合同期内,乙方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其超额部分甲方予以2.5%的货款奖励,在第二个年度抵顶货款。

  九、续约与合同解除:

  1、续约: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前双方洽谈续约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2、解除:合同到期前,双方均无意续约,到期后双方结清所有手续及往来账目,乙方将所有甲方授权文件以及拆除形象展厅的标志后合同自动解除。

  十、违约责任:

  1、在双方正常合作条件下,原则上不能单方中止合同,否则视为单方违约,必须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拒的政治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订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6

  甲方(特许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被特许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

  双方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推广甲方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地域

  1.甲方授权乙方推广甲方补发及相关业务,并允许其使用甲方名称及其相关的标志、市场营销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等。

  2.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有独家特许经营权,乙方可在该地区内开设特许网点,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范围内发展其他加盟店。

  二、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对违反特许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㈡甲方的义务

  1.经营手册。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一分秘密经营手册(包括机密价格表、行业解决方案、营销策略、模式、操作程序等)的副本,该手册只供乙方本人秘密使用,手册的内容不向雇员或其他人透露。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会向乙方提供对该手册的改进或变动资料,其方式采取增补方式,或者业务通讯方式,或者年度大会方式,视情况而定。作出改动后,乙方将遵照执行。

  2.产品的提供

  a.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合格产品。

  b.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的业务指导及售后服务培训。

  3.总部培训

  甲方将为乙方安排一次开办前的总部培训,地点在甲方总部。该培训工作一旦此

  特许协议签署后立即着手进行,是强制性的安排,此活动必须在乙方正式开展经营活动之前完成。乙方将负责到甲方总部去的路费和食宿费。

  4.后续培训

  甲方在其权利范围内有选择地向乙方或其雇员提供随时的附加的培训方案。参加

  这样的培训可以是强制的。培训费(包括指导和资料费)由甲方承担。培训期间的其他费用,包括膳宿费、工资和旅差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可以通过咨询的方式提供培训,方式可以多样。

  5.甲方将负责乙方的业务监管工作,包括合同的签订、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

  行业解决方案的提供、产品的提供、产品的维修、技术支撑、市场管理等工作。对于乙方具体的销售渠道和销售价格,甲方原则上不进行干预,以确保乙方的区域独家营销权。

  6.甲方委托乙方举办大型市场促销活动及有关的宣传广告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㈠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赋予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指导。

  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营运手册的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渠道管理政策、客户管理政策,主动自觉地维护和规范补发及相关业务市畅

  2.义务维护特许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4.乙方每月须完成定额。

  四、对乙方的培训和指导

  1.在乙方开业前,甲方应进行一次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并指导乙方做好开店准备工作。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在业务指导中,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五、各种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加盟金 元人民币;特许权使用费元人民币。

  2.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预付货款元人民币,用完后再续。

  六、保密条款和限制竞争条款

  ㈠乙方应将营销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除了正常商业经营管理之需要,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二年内,不将其所知悉的任何保密的知识、经营方法等向其他个人、组织、公司等透露。

  ㈡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二年内,乙方不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性的经营活动,无论这种活动是作为顾问、业主、雇员、股票持有者或其他方式进行的。

  七、特许加盟店的转让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期限、延期、变更、终止

  ㈠期限:本协议的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年内有效,前提是乙方不断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进行经营。

  ㈡延期:如果乙方充分、完全地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和履行其各项义务,则本协议可由乙方延长期限,在延长期批准之前,乙方应遵守如下各项条件:

  1.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延长期限的书面通告,此通知应在原协议届满前90-180天内提出;

  2.乙方履行特许协议的现行形式(包括各项条款和补充条款);

  3.乙方对甲方及其实体所负各项义务都已清偿,并已使甲方合理地认为满意;

  4.乙方完全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包括所有必须承担的费用或其他义务,同时是一个有声望的被特许人。

  ㈢变更:任一方均可提前30天向对方书面要求变更本协议有关条款或增加其他条款,但需另一方在30天内书面同意,变更或补充条款方有效。否则,执行原协议条款内容。

  ㈣终止:

  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a.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b.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序;

  c.乙方财产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2.协议终止

  任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9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应在清理全部债权、债务及其其他有关事项后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10~100万元违约金。

  2.同时,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a.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他商标组合使用;

  b.使用除甲方以外其他方的发片等补发、织发、驳发产品,自制仿造产品。

  c.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在被特许范围外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d.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e.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十、争议解决方法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到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专门用语的定义

  1. 补发

  2.驳发

  3.接发

  4.疗发

  5.护发

  6. 市场营销模式

  7. 营销策略

  十二、其他

  1.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7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市(县)区(乡、镇)路(街)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讲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附件1:

  1、进、销、存日报表(日报)

  2、损益表(月报)

  3、资产负债表(月报)

  4、主要税金应交明细表

  5、乙方必须每天将含税销售额如实电传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财务资料,乙方必须如实提供。

  附件2:

  1、乙方设立专人负责商品退调工作。

  2、乙方进货应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员,为收化验收员。

  3、乙方进货交接执行地点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单当面交接清楚,严格验货,如发现破损、超临界保质期、瘪听等有问题的商品有权拒收,并当场调换合格商品;离开交接地点,概不负责。

  4、乙进货造成积压、过期或在经营中人为造成损坏、变质的商品,则涂退调处理。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厂方质量问题的商品,交甲方质检确认后,由质检直接找厂方协商,妥善处理并答复乙方,凭质检科书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统一退调通知后,按时执行,逾期不办,自行解决。

  7、乙方退货,须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时间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货清单转甲方退调组,统一与厂方结算,并由开单组冲还红单。

  附件3:

  1、门店操作规范

  (1)收争员操作规范

  (2)理货员操作规范

  (3)服务台(寄包台)操作规范

  (4)早夜服务部操作规范

  2、门店工作规范

  (1)督导员(区域)工作规范

  (2)门店管理人员工作规范

  (3)加盟店督导员工作规范

  (4)商品业务人员工作规范

  (5)门店财务人员工作规范

  3、门店管理技术规范

  (1)时段检核技术规范

  (2)商品配制技术规范

  (3)商品陈列技术规范

  (4)POP促销技术规范

  (5)商品的Q.M.P管理技术规范

  a.商品Quality(品质)管理

  b.商品Measure(计量)管理

  c.商品Price(价格)管理

  (6)残损商品的管理技术规范

  4、其他方面:

  甲方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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