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精选29篇)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临泽村委  乙方: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合 同 书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顺利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建设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凯悦合作社鸡舍搭建。  

  二、工程承包方式:实行包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和工用具、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质量要求:  基础预埋铁件,由乙方负责;立柱用直径100,壁厚1.5,圆管; 檩条长4米,最小头不小于60;顶板用30的隔热板,0.37的彩钢单瓦。墙板用50隔热夹心板,窗子用铝合金玻璃窗。  

  四、工程承包单价:185元㎡,以滴水面积收方准。  

  五、付款方式:屋架搭建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总工程完工后付清全部工程款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月____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

  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层数: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工期:______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竣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暂列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计日工________________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___________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

  (

  1)本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

  (

  4)本专用合同条款;

  (

  5)本通用合同条款;

  (

  6)技术标准和要求;

  (

  7)图纸;

  (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4:);

  (

  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

  10)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仿古建筑施工有关事项,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四柱五楼牌坊仿古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

  经协商,本合同总造价为_____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____元整(本造价不含税金,如需要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三、甲方责任

  1、场地确保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通、场地平整。

  2、由于乙方异地施工,甲方负责提供住宿费、水电费等。

  3、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周围居民及有关单位(如质检站、公路局等管理单位)的'关系。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阻工情况,甲方负责处理,保证乙方顺利施工。如因阻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组织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按照图纸完成四柱五楼牌坊工程的承建(建筑、彩画)。

  3、在施工中,出现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并文明施工。

  4、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平面、立面图,结构图由于涉及专利技术不予提供。

  五、拨款方式

  乙方进行,拨付工程构件制作费、主体材料费为_____人民币壹拾万____元整,主体完工、琉璃瓦前拨_____人民币伍万____元整,其余款陆万伍仟____元一次付清。

  六、双方不得违约,在施工中,甲方造成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是,乙方造成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工程量:_______________。

  3、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4、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必须符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标准,对该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品。

  5、约定施工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6、工程款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标准拨付。(扣10%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到期返还)

  7、资金来源:省、市、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8、甲乙双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乙方应在开工前仔细核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如发现施工图存在偏差或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解释权由甲方确定。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施工中若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9、质保期(一年)此工程质保期______年:______年___月___日均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生效,并结清全部款项,随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9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大连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计算机网络安装工程、集团电话安装工程、卫星电视安装工程、安防监控安装工程。  承包范围:按甲方要求完成方案设计、设备材料及辅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  设备安装开工和竣工期限  本承包工程的开工日期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竣工日期为工程开工后____日内结束。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  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甲方书面通知的计划工期改变;  不可抗力;  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承包方式:采取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差价及各系统的工艺设计,并达到甲方要求,若因甲方功能要求发生的重大变更造成价格大幅度增减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办理。不包含室外安装立杆。  

  2、 本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 (详见方案)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 由于甲方通知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加减少工作内容;  

  (2) 应甲方要求单项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在20元(不含20元)以上;  

  (3) 不可抗力;  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如税金)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条件。  

  2、负责提供一间带门、锁的房间用于乙方库房。  

  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情况,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  

  5、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7、负责甲方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  乙方责任:  

  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  

  2、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做出决定。  

  3、工程未经验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负责保修和质量保证,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5、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6、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施工内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开拓市场,共同发展,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精神,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内容及范围:

  (四)工程质量:

  (五)工期:

  (六)合作方式:

  由乙方负责提供社会信息资源和资金,并配合甲方投标,中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在甲方同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双方共同组建该工程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组织资金、材料以及劳动力等,按甲方项目管理要求组织施工,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项目管理模式

  (一) 项目合同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接受甲方委派项目人员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检查。

  2、乙方应全面负责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协议,承担全部责任及义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工程项目主要施工队伍由乙方选择推荐,要求使用有用工主体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劳务公司),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将工程分包,更不允许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活动。

  (二) 项目班子管理

  1、甲、乙双方按业主要求共同组建满足施工要求的项目班子。

  2、乙方进入项目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并将相关资料交甲方审核备案。

  三、项目管理费用及保证金

  1、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不含税金及有关部门规费),由甲方统收统支。对严格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项整合认证工作要求管理和创优夺杯的工程项目可返还 管理费做为奖励。

  2、管理费支付时间:甲方负责对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工程款到账后甲方据此扣除管理费、税金、派驻项目人员工资、规费、保修金和其它约定的费用。

  3、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招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按合同约定的垫资、保证金、履约保函、担保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合同总价2%(特殊情况可根据工程规模请示后调整)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含0.7‰建账保证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度保证金),可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缴纳。

  四、项目管理人员构成及工资标准

  1、甲方委派为甲方项目管理代表,其余项目管理人员为、 。

  2、甲方派驻项目人员工资标准分别为:(含五类保险) ,乙方提供食宿,乙方每月按时将甲方派驻项目人员的工资上缴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放。

  3、甲方派驻项目人员在工程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学习和培训,乙方应该无条件支持,工资照常发放。

  4、乙方委派为乙方项目管理代表,其余项目管理人员为、 。

  五、财务管理

  (一)资金管理

  1、工程资金必须统一划拨到甲方指定帐户或共管帐户。项目每笔资金到帐后,由乙方拟定资金支付计划,经甲方派驻项目主管人员签字后,上报甲方审批,并由甲方财务人员监督支付。

  2、甲方收到工程资金在扣除管理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后将工程资金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比例支付给乙方,乙方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拆借、串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向业主收取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工程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资金支付计划必须首先保证项目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若因拖欠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而且甲方有权追究经济赔偿。若有上访,一次处罚壹至伍万元。

  (二)账务管理

  1、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按工程承包合同价的万分之七交纳建账保证金。

  2、项目开工后,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甲方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财务核算体系,负责核算工作,按时报送会计报表,工程竣工后,项目会计核算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建账保证金。

  3、乙方须在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与业主完成财务决算,否则,乙方应主动提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请求,直至申请人民法院支持。在工程尾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作出债务清偿完毕的法律承诺,并将工程相关财务资料(原件)送交甲方财务部门存档后,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支付。

  4、工程在办理完结算后,甲、乙双方应履行财务决算手续,以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

  (三)税收管理

  1、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法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以及其他应缴纳的税金(所得税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工程资金到帐后,甲方按比例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如由业主代扣代缴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委托代扣代缴相关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完税凭证。

  2、工会经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20__)187号《关于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工会筹备金0.3%等有关规定交甲方,由甲方统一缴纳。

  3、合同印花税按0.03%的合同印花税在第一笔进度款中一次性扣收。

  六、质量、安全、标化、进度及工程技术管理

  (一) 工程质量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业主的要求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精心组织、精心施工,自觉接受委派人员的质量监督、质量检查。积极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项整合认证工作,认真配合公司三项整合认证工作的安排和检查,创优夺杯。

  3、工程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甲方视其质量事故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罚。

  (二)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低于1.5‰)后,甲方将职业健康安全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在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安检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甲方或甲方派驻人员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行为和隐患,有权纠正、罚款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3、凡是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安全评价、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对企业安全许可证扣分的,甲方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自行承担指标责任和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5、按规定应办理保险的,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据原件交甲方。

  (三) 环境、标化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化工地标准,则甲方将该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统一制作施工现场的标识、图牌、徽记。

  3、乙方负责该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所必须的施工场地硬化、工地内防尘整治等工作,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为,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 进度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则甲方将该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应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乙方未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而被罚,其所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经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甲方对乙方也相应顺延。

  (五)工程资料管理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公司川四建发[20__]21号要求实行押金制度,本工程竣工资料押金数额为 ( 2-5 ) 万元整,押金在拨付工程款中预扣。工程竣工后,将全部完整档案资料移交一份到甲方档案室后,方可将押金返还给乙方,如不能按规定上交竣工资料,没收其押金。

  六、生产要素管理

  乙方的材料采购、劳务用工以及周转材料、机具设备租赁等,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若确需签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合同优先支付,不得拖欠。凡乙方涉及合作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须交甲方备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履行或不按约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承包合同及单方处置本工程,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经济信誉赔偿。

  2、乙方若因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环境保护等原因,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和通报给予严重处罚,且承担行政处罚,若因曝光造成甲方停止招投标一次则按结算总价的1%进行处罚。 同时,若乙方无故拒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按乙方结帐的余额直接代扣代付。

  3、工程在施工期间受施工管辖城区各季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化检查,其检查评定结论必须在合格以上,若不合格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如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书上的安全评价不合格,按结算总价的1%进行处罚。

  5、乙方因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以及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纠纷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承包协议的有效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由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待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完毕,业主支付完工程款,甲乙双方结清经济、技术等事宜后自动失效。

  十一、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包清工(包模板的铁丝、铁钉、钢筋的扎丝、垫块)不包括外保温、面砖、外墙涂料、防水。

  四、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按实际面积)

  五、付款方式:

  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形象进度付款,一层砼浇筑完毕后付

  二层砼浇筑完毕后付________________三层浇筑完毕后付________________四层砼浇筑完毕后付________________

  一层砌体完毕后付________________二层砌体完毕后付________________三层砌体后完毕付________________四层砌体完毕后付________________。

  内粉粉刷完毕后付________________外粉粉刷完毕后付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验合格付到工程款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六、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七、安全: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2、甲方负责开挖基础。

  3、甲方应把图纸提前交付乙方并作技术交底,如有变更须提前向乙方出示变更通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制作预埋件,乙方负责安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图纸,结合现行施工规范,严格施工、安装,确保质量合格。

  2、乙方在施工中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故意浪费材料或偷工减料,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甚至终止合同,同时给与总合同价款的2%的'处罚。

  3、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须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对乙方作出相应的处罚。

  4、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无偿修复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处罚5000元。在质保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无偿修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质保金。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竣工验收结算后废止。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规范企业管理,增强竞争意识,工程实行承包施工。甲、乙双方以树立“金洲杯的质量目标及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目标”从严从精为管理前提,据此双方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见附补充说明。

  四、施工日期:20xx年冬季放假前必须完成主体砌筑,否则按总人工费的20%处罚。(20xx.10.28-----20xx.12.18)

  五、安全、质量等级:金洲杯及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包清工

  七、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含二次结构,砌筑工程包括墙体中的现浇及预制砼构件。建筑面积计算执行蓝图标注面积,合计 平方米计款: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材料的供应,因材料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2、负责工程施工的交底,建设单位的联系工作及外界一切关系;

  3、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整改,所出现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追加损失的2~3倍罚款;

  4、甲方造成的因材料不及时,其他工序不具备操作施工的前提下,在有效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甲方应付给乙方相应补偿;并顺延工期;

  5、甲方发现乙方浪费材料;按原物价的5倍罚款;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 乙方根据工程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3、 严格按照施工工程范围提前做好材料和设备的用量计划,提前三天提交甲方审批及采购供应,迟报造成停工,甲方概不负责.

  4、 乙方需严格按施工要求和有关说明及变更,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期交工。(图纸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工期顺延)

  5、 负责现场和班组自检资料和班组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6、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熟读建筑图纸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达到验收标准;

  7、 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不扰民,不随意在居民区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

  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打架斗殴及偷盗。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清除工地。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 出现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罚总造价的2%。如乙方无故停工七天以上,合同自行解除,甲方不予结算人工费。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追偿的权利。

  10、 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因乙方人员少、组织不力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进度工期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队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1、 如达不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倒扣总人工费的5%。

  十、付款方式:

  1、 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主体阶段:按进度地下室6、7~顶层分两次60%拨付。主体完成验收后付到总人工费的95%,留5%抹灰完成后付清。

  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按安全要求及施工程序操作,正确使用好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如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因违章施工或操作失误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补充说明

  1、 施工内容:

  (1) 按照本工程图纸的设计及现行的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所有砌筑工程、预制过梁、预埋件等。(含二次结构)

  (2) 所有落地灰做到及时回收利用,墙体及时养护,废料集中堆放。

  2、施工要求:

  (1) 砌筑工程的砌筑砂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按配合比要求进行砂浆的配比。

  (2) 砌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要求。

  (3) 出现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罚总造价的5%。停工超七天,视乙方自动退场并不结算人工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陪偿。

  十三、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人工费结清后废止。

  3、 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可上诉东营区人民法院。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内蒙古_____县_____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厂房地面硬化建设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县_____能源有限公司院内厂房地面硬化和修路建设施工工程。

  2、工程地址:商都县长盛工业园区苍狼新能源有限公司。

  3、工程范围及标准:,30cm厚河卵石垫层,25cm厚成品混凝土标号C25。厂房是C25。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甲方负责水电。

  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期________天。

  二、验收标准

  本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汇总施工材料,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本合同要求。

  三、合同价款及工人工资预付款

  1、本合同工程单价为人民币写:)单价为税后价。

  2、工程付款方式为每贰万平米验收合格后结算97%。

  3本合同签订之日内,甲方收取乙方工人工资预付款人民币(共计),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如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甲方代为发放,其产生的费用将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一个月内第一次结付工程款即退还乙方,工人工资预付款拾万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有建设本工程的资质要求。

  2、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清场工作,方便乙方施工建设。

  3、本合同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现图纸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擅自改变图纸进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应及时足额发放施工人员工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造成的工人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由甲方承担。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派驻工程监理一名,乙方应服从工程监理的监督。

  8、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会同甲方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否则视为该隐蔽工程不合格。

  9、本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扣除乙方工程总价款3%的质保金。待本工程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给付。

  10、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如发生翻浆,断裂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1、平整路基厂房费用由甲方负责,由乙方负责施工管理,路基完工后。甲方如期把工程款结清,如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合同自动解除。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未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所照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产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商,由人民法院仲裁。

  4、乙方必须保资质和证件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合同无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 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关键线路上的监理签证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 工程价款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 万元整(其中:泵房:万元、危险品库房:万元、高低压变配电房(开闭所): 万元、挡土墙: 万元)。以财政审核造价为结算价。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 其它补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月 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____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  十

  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

  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总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2、以下工作内容不纳入总承包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_(1)、绿化种植;

  (2)、电力:_________________业主一户一表前的所有安装;(3)、闭路、通讯等;

  (4)、天然气管道安装(接入红线以内的干管);

  (5)场区内市政主水管至业主一户一表止的所有管道及安装;(6)、场区内生化池后的市政排水主管;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从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之日起第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暂定:______________万元正。(最终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审定的结算价为准);¥:_________________暂定:______________

  元(最终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补充协议双方有关工程的治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重庆市

  本合同生效约定: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贰个月内,如发包方无法完成规划方案报建和基础土石方工程,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考察与乙方的投标报价,同意将娄底市东方财富广场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地下室底板,地下室侧墙,转换层顶板。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含税金等总包方式。

  第四条 防水材料和工程单价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为防水材料。

  2、地下室底板防水采用

  3、地下室侧墙防水采用每平方米

  4、地下室顶板防水采用每平方米

  本合同单价是指材料费加上施工人工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再读取其它任何费率 。

  第五条 工程计量

  按实际完成的防水基层接触面的展开面积计算,其中审计图纸图集所要求节点附加防水层经双方协商按实签证,刚性层上面伸缩缝处防水油膏及防水附加卷材另外计算。每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价格 元。(因甲方要求另行加强部分或增加部分按实另行签证)。

  第六条 合同工期

  工程按甲方正式书面通知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第七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3日之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5万元(到期不付视乙方违约),于完成地下室一层防水工程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进度(以每完成两层为支付周期)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5%进度款,乙方完成甲方前期指定的工作,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付施工区域之工程款的85%,±0.000m以下完成后半年内无渗水时再付10%,留5%作为保质金,一年内退还5%保证金中的3%,其余2%两年内退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号。

  第八条 质量标准

  乙方所施工用的产品必须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认可并颁发的使用认可证书和合格证书方可进入现场使用。如发现使用假冒产品或偷工减料,甲方有效拒付工程款项,并且甲方有权索赔。

  乙方应确保所施工的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必须严格按现行的国家、 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GB5028—20--、

  GB5027---20--验收规范的要求验收,并接受甲方和质监部门的监督。达到 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性合格。

  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利要求其整改到位其费用由乙方负 责,乙方根据验收规范,应无条件整改到位,防水局部完成后出现渗水由乙方负责返工处理,直到不渗水为止,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不得影 响整体工程进度。

  第九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发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可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十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15天提出施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协调必要的填运输、脚手架和材料场施场点,其费用乙 方负责。

  (4)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矛盾。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 交乙方限时整改返工。

  (6)工程验收后,对防水层成品,甲方应督促施工单位保护成品,谁破坏谁 负责。

  防水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出收申请,经监理审核后报甲方,向质监

  部门申请,质监同意后,乙方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5天内就按

  合同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四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施工要求,作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甲方监理审核,听候甲方通知,及时组织防水材料进场,及时向甲方与监理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及施工的其他档案资料,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乙方应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中所有工伤事故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必须组织有丰富经验的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对施工所有的设备必 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配合工程的整体施工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 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5)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 规章制度制定的处罚。

  (6)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竣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 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

  (7)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 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非正常情况(人为破坏,私自改动防水层、自然灾害等)下漏水乙方不予以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再次转包,如发生此 情况,属违约,乙方一经发现,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就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返工维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工程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乙方义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 根据双方附属工程总承包合同,乙方有权进行分包、转包,甲方无权就此终止合同并索赔。

  2、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执行中若有争议,先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签约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合同有效期,逾期自然失效。

  5、 乙方在与分包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无法支付乙方工程款导致分包方的起诉及经济纠纷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处理相关事宜。

  6、本合同价款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乙方指定付款帐号为:

  户名: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条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条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  施工内容: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  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_元。(见附表

  一)  

  第二条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条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条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条电条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乙方指派_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条安全操作规程条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工期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条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_____元。  

  第五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二)。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条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三)注明品牌条规格条等级条数量条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条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

  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条做法说明条设计变更为依据,以《____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条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条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____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本条

  2、2和

  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第八条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条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条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_________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条鉴证条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业主(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住地:_________

  住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承包等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工期和工程质量标准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4、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四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惩罚: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五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七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八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九条 工程保修和人员保险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一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相关事宜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方式:

  1.1按承包范围实行包工包料。

  1.2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所承包范围内的除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之外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

  1.3 为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都应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根据投标时送交的样品或甲方书面确认的样品购买材料、设备。

  第二条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签发的有关通知、工程联系单、工程指令单及工程会议纪要等;

  3) 本合同、双方确定的工程报价单;

  4) 中标通知书;

  5) 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6) 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清单;

  9) 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三条 承包范围: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化工程

  工程地点:

  2.承包内容:

  招标范围: 以及绿化图纸内及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内容以及追加的设计变更的景观和绿化施工,场地水电工程施工,本工程所用材料的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因工期或者甲方开放要求采取的赶工措施、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样品提供、产品保证、赶工措施、成品保护、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

  第四条 工程的施工期限:

  开工时间:__年__月__日,完工时间:__年__月__日;

  若有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期项目室外景观图纸及绿化图纸、景观工程构造做法、绿化标准。

  第六条 合同价格

  本合同暂定价为¥: 元 (小写)

  人民币: (大写)

  价格明细: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一般义务:

  7.1 甲方一般义务:

  (1)安排土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作业面、提供水电接驳。

  (2) 提供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相关的施工图。

  (3)派驻工地代表 ,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工程的进展及监控,组织甲、乙及有关各方参加的工程会议,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的整改意见。

  (4)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在合同规定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5)甲方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行使职权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

  (6)其他有关配合事宜。

  7.2 乙方一般义务:

  (1)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程规范、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实施、完成所承包范围的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2)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防患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甲方现场代表并按规定上报主管单位备案。

  (3)每个施工时段向甲方报送本时段完成工程报表(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和下时段施工进度计划及各种甲方要求的相关工程资料;如不按时报送上述报表,甲方不保证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4)乙方派驻专职的现场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易人,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0.5 万元。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

  (6)做好防火保卫工作,每天清理施工现场。

  (7)按时缴纳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用;对已有的材料设备及工程进行有效的保护及维护。

  (8)乙方必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9)对于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8.2 工程开工后,按月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报表,监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支付。

  8.3每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法为:至25日为止完成的当月合同工程量(含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各种奖罚的调整)的70%为应支付进度款。

  8.4 工程款累计支付到合同暂定价的70%时止付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已移交且全部竣工资料经档案馆验收合格后,甲、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后14日内支付扣除保修金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余款,留工程结算总价5%工程款作为保修金。

  8.5.待二年保修期满,甲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日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金结算。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保险金。

  第九条 竣工验收

  9.1工程质量验收依据为:国家相关的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同时满足相关标准。

  9.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优良。

  9.3 样板施工验收制度:为保证施工质量,所有工序乙方均须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9.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经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并准备好竣工资料,由甲、乙双方进行验收。

  9.6验收以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经验合格,由甲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给乙方,乙方应立即清理工程现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9.7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立即组织返工,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缺陷修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监理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保险

  10.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甲方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有关经济损失, 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 并保护好现场, 乙方应接受保险公司的承赔额。

  10.2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在实施、完成及修补缺陷过程发生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11.1. 经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减少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因甲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11.2. 对于甲供材料设备,如乙方的实际用量超出结算量,则超出部分材料设备价款按供货单价乘以超领用数量再乘130%在结算中扣除;如实际用量低于结算量,且此差异在甲方规定损耗范围内则乙方按节省货款的100%受益,若节约量高于甲方规定的损耗量,则乙方需承担此项甲供料货款金额5倍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

  12.2.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

  12.3. 乙方在施工前应该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12.4.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期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3.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2 保修期内,如出现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和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补。

  13.3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甲方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乙方保修。

  13.4. 保修期间,乙方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到甲方物业公司进行质量回访,甲方物业公司负责人对乙方质量签署保修意见。否则,甲方物业公司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或拒付质量保证金。

  13.5 保修期 年到期日且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支付乙方。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次。

  14.2.经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4.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竣工日期竣工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0.5万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

  14.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竣工,或按规定的期限完成缺陷修补,每延迟一天,扣除本合同总价的 0.5 % 作为违约金。

  14.5.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 15 %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4.6.乙方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额的5%,否则,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

  14.7.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7.1.在乙方工程款总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14.7.2. 解除施工合同;

  14.8.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

  14.9.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4.10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

  第十五条 销售配合

  15.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15.2 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

  15.3 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6.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6.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17.1本工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投标文件、合同洽商记录、招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建筑工程施工人工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抓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顺利完成重庆市綦江县公信建材有限公司活动板房地坪施工任务,将本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綦江县公信建材有限公司活动板房地坪硬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桥河工业园区区内

  三、工程性质:人工费(注:含材料)。

  四、人工费工作范围、内容及价格。

  1、工作范围及内容:地坪平整、C20砼100厚地坪硬化(含C20砼材料)约15*8米;(在施工途中所须的一切劳动工具及安全帽由乙方自行购买,并派人配合好施工人员超平放线等工作)。

  2、人工费价格:地坪硬化(含C20砼材料和运一切材料、机具到现场),价格为 42.4元/M2(含税票),工作完成后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五、质量等级要求:经甲方现场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六、人工费的支付:工成完工后乙方凭税票,甲方一次性付款。

  七、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在施工中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具由乙方自行负责,禁止违章作业。若因乙方管理不力、防护不到位、人为造成一切事故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民事责任。

  八、乙方必须保证质量,若因质量不合格造成反工、停工的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九、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甲方有权按照安全协议和相关管理条例对违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十、  乙方人员交通、住宿、日常生活由乙方自理。

  十一、工期:按甲方计划和双方协商20__年11月17日动工至20__年11月18日。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重庆市綦江县公信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4

  发包方: (甲方)  承建方: (乙方)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  

  4、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5、工程造价:经双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价为 (大写: )。本工程价款实行总价包干,合同履行期间无论材料、人工、机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价格涨幅都不做单价调整。该总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各项目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吊车、挖机、泵车等由甲方提供)及所有材料(除甲方提供材料外)和辅材、缺陷修复、水费、电费、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及利润等费用;含人员及设备进退场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6、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个日历天,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 元。  

  二、施工技术依据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041--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G F801--2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 B01--2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94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三、施工与设计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041--20《公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G F801-2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注意做好检验记录,填好相应施工资料。  

  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不能满足结构要求或因地质情况有实质性的变化等确需变更,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监理提出申请,由甲方在72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的可行性文件给予书面答复,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3)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签证费用均视为包含在工程总价内,工程价款不做调整。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会同工程所在协调地方及周边关系;协调电力架设、水源、料场等,确保“三通一平”;确保工作面得及时移交。  

  B、派驻监理对原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控。  

  C、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D、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监控乙方资金的使用。  

  2、乙方责任:  

  A、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B、乙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交竣工验收资料及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整理好必须的内业资料。  

  C、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筹措工程所需材料、劳力、机械,自行联络开工前必要的条件,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D、保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承担违犯规定造成的损失。  

  E、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事故的发生,出现材料设施、工程质量或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F、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做好自检记录。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G、完善各种建筑材料的试验和实验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及所派监理人员的实验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人员提交砂浆和砼配合比报告,各种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前。  

  五、施工监理  

  1、监理办法:  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2、 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 同志为该工程监理。  

  3、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主材中钢材须选择或XX厂生产,水泥须选择青龙山或山水品牌,石灰须为一级灰,并提供每批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砂采用水洗中粗砂;碎石采用优质石子,无黄皮、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片石、块石采用优质青石,无黄皮,尺寸大小符合规范要求。  

  七、质量与检查  

  1、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或其监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在保修期内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达不到合格条件,甲方代表或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相关部门负责仲裁,但仲裁费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员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部位和时间。乙方准备验收记录,检验合格,监理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后72小时,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不管监理人员是否签字,乙方应对该隐蔽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5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__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__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6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顺利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建设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___鸡舍搭建。

  二、工程承包方式:实行包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和工用具、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质量要求:基础预埋铁件,由乙方负责;立柱用直径100,壁厚1.5,圆管;檩条长4米,最小头不小于60;顶板用30的隔热板,0.37的彩钢单瓦。墙板用50隔热夹心板,窗子用铝合金玻璃窗。

  四、工程承包单价:185元㎡,以滴水面积收方准。

  五、付款方式:屋架搭建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总工程完工后付清全部工程款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达万高速WD11合同段桥梁等工程(以下简称:达万高速项目),引荐甲方和达万高速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的施工合同。如合同未能签订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天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250万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

  2、付款方式:

  3、甲方必须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8

  装 修 合 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签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宿舍三单元101室。

  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  

  3、主要装修范围为室内所有工程,包括地砖、墙砖、卫生间顶、客厅、卧室吊顶、铝塑板柱、木质地板、电视背景、刮瓷、门套、防盗窗、窗套、床、卫浴、推拉门、橱房餐柜。  

  4、委托方式:以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程期限:2个月,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经双方认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委托人义务  

  1、开工前几天,应为承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把影响施工的物品清理。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做好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四、承包人义务

  1、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合计造价1748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括材料及工人费用,一次性到位。  

  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施工前____日首付给承包人248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余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于装修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作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最迟可延迟到____月底付清尾款,如违约,将赔付承包商一定的违约金。  

  2、包修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附:装饰工程预算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工程预算表

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9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工程面积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在学校行政会议上讨论通过的计划修理项目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大写:

  合同价款的确定:由甲方对乙方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初步审核后约定。

  六、双方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现乙方代表或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或经双方认可的分包单位不称职或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时,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撤换不称职的人员和分包单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采取措施,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七、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的地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清理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交底。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要求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八、乙方工作

  乙方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作法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施工工艺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承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文明、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并且承担由于违反规定引起的罚款。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5、拆除的一切旧材料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处理。

  6、乙方必须爱护学校的一切财产,不得擅自动用课桌椅等学校的财产,否则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且必须做好原有绿化的保护工作,进场前,清点学校绿化现状(所有苗木清单、绿地面积等),竣工验收时,若有损坏,按其需修复的费用赔偿。

  7、乙方在施工中用水用电应另接装水、电表,工程完成后及时结算,如装表确有困难,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水电费用,并签定水电协议,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程延误和损失的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

  九、质量与验收

  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分部分项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必须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做好场地清退工作。

  十、安全施工

  乙方对施工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必须与学校的教学区域隔离,若不能完全分离的,应安排专人看护和维护秩序,防患于未然,承担由于自己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责任,非乙方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一、工程量确认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行政会议上讨论通过的计划修理项目内容施工,超范围施工的内容不予结算,工程量必须及时签证,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必须有甲方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十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合同签订后,开工前按合同价的 30% ,付 万元。

  2、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合同价的30% , 付 万元。

  3、决算资料交齐全,支付合同价的20 %, 付 万元。

  4、审价结束后,按工程审定价结清。(留审定价的5%作为工程返修保证金,保修期满后结清)

  5、工程结算甲方委托有资质审价单位进行审价,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同意决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项目,由基建中心审核。

  十三、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的选用,应

  2、乙方自购的其他材料的价格计取按上海市定额站施工期间的相应颁布的“上海工程造价信息”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计取。

  十四、竣工结算

  1以及相应取费标准,其综合费用取 12 %,人工单价均按35元/工日计。

  2、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决算报告。

  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后60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审核意见。 十五、质量保修

  1、 本工程全部竣工交付后的保修。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 乙方须在保修期内,派专人及时做好保修工作。

  十六、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留二份,普陀教育基建管理中心留一份。

  2、工程质量保证书、廉洁协议、安全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留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普陀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备案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案单位(盖备案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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