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山林护林承包合同(通用3篇)

郊区山林护林承包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委托单位:__县_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护林单位: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_亩,中幼林__亩。

  该片林木北起__至__,南起__至__,东起__至__,西起__至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有效期为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元罚款。

  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__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

  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_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__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__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林场(公章)代表人:______(盖章)地址:_____开户银行:____帐号:_____乙方:__县__乡__村__组或村民__(公章)代表人:______(盖章)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郊区山林护林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合同范本《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郊区山林护林承包合同 篇3

  1.格式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

  │ │ │ │

  │ 发 包 方 │ 承 包 方 │ 鉴(公)证意见 │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经办人: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章) │

  │电 话: │电 话: │ 年 月 日 │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外,鉴(公)证实行自│

  │帐 号: │帐 号: │愿原则〕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2.说明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以建筑工程为标的的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勘察合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很复杂的合同。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因此,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力求做到准确、明确和正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别是不同工程的技术术语、语词涵义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应当适用的法律和技术标准及其语词涵义。一般来讲,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应当注意的: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与工程不适应,则应当讲明,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对于是否允许承包方转包,应当事先在合同中讲明。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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