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副厅长全省殡葬工作座谈会议发言材料


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殡葬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殡葬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全面全域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深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殡葬工作高度重视,尤其是今年以来,省长xx、常务副省长王xx、副省长王一宏等领导先后7次对全省殡葬工作作出重要批示。5月21日,省长尹力在《研究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上批示:“请一宏、斯丹同志阅。殡葬服务事关群众利益,全面做好我省有关工作”;7月30日,省长尹力在《内部情况通报—王勇国务委员在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上批示:“请一宏同志阅处。抓好我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解决”;3月1日,常务副省长王宁在我厅《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务请将今年已纳入20件民生实事中的殡葬实事做好”,3月23日,副省长王一宏批示:“请民政厅商财政厅对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纯度、实行普惠政策的资金需求、提供服务的能力保障等问题再进一步论证,并提出方案意见”;6月1日,副省长王一宏批示:“请达瓦厅长,张力、书平副厅长研究贯彻落实尹省长指示的措施意见,梳理近期工作安排,商议一次”;8月1日,副省长王一宏在我厅《关于全省殡葬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请民政厅、财政厅抓紧有序推动相关工作”;9月30日,副省长王一宏针对国家部委联合督查组检查我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再次作出批示:“请省长尹力、常务副省长王宁阅示。请民政厅牵头制定督促问题整改、加强能力建设、健全管理机制的措施办法,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重要批示精神,是推动我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殡葬工作的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思考研究殡葬工作的定位属性,始终抓住遗体“烧”和“埋”两个关键环节,坚持殡葬为民基本导向,切实健全惠民政策保障和服务供给机制,着力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丧葬需求。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民政部及省厅要求,全力推动各项殡葬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1、开展殡葬工作大调研。
按照省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部署安排,在各级民政部门配合下,我们开展了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大调研活动,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有关措施建议被省委《每日要情》刊发。配合民政部组织开展现行《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召开部分殡葬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提出的部分修改建议被采纳。
2、狠抓突出问题大整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受到了国家联合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与省卫计委、省工商局联合开展了以太平间出租承包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停止太平间出租承包行为,与医疗机构建立了遗体转运对接机制。配合省发改委、省民宗委开展了殡葬服务价格检查调研和宗教场所骨灰存放设施清理整治,均取得较好成效。
3、推动殡葬改革大试点。
按照民政部《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我们拟制印发了《xx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3个全国试点地区,16个省级试点地区,全面开展试点工作。19个试点地区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部分地区已取得实质性成效,试点成果将在明后两年全面推广。
4、实施殡葬设施大改造。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首次将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项目纳入20件民生实事范畴,省级财政下拨1亿元、地方财政配套1亿元,对全省74所公办殡仪馆、200台火化炉进行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各地正在抓紧组织工程招投标、与商家签约、安装调试等工作,民生实事项目得以稳步推进。
5、完成重大节日大祭扫。
在今年春节、清明节祭扫工作中,我们采取交叉安全检查、在全国首次探索发布《xx清明祭扫数据分析报告》引导祭扫群众错峰祭祀、禁燃禁放等措施,在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殡葬服务机构共同努力下,全省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预期目标。
此外,我们还出台了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开展了深化行风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行动;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破解群众办事堵点;探索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来讲,各级民政部门在完成这些重大任务中,在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要求高的情况下,组织领导有力、措施得当、效果较好。在此,我代表民政厅、代表厅长达瓦对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部分地区围绕今年的重点工作,在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惠民殡葬政策、红白理事会建设等方面,介绍了经验做法,讲得都很好,对全省各地下一步推进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体会。下面,我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殡葬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力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殡葬改革推行60余年来,已进入一个攻坚克难阶段。殡葬法规制度滞后、殡葬事业发展定位模糊、殡葬改革置疑声不断、殡葬法规修订一波几折,在这种情况下,民政部决定开展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旨在由下而上积累经验做法,为殡葬顶层设计提供实践依据,形成推动殡葬改革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因此,各级民政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充分认清这次试点工作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防止把试点工作搞成无效试点和“僵尸”试点。从目前情况看,各地推进进度参差不齐,有的地区党委、政府重视程度高,党政一把手亲自动员部署,搞得轰轰烈烈,初步形成一些经验做法。有的地区存在畏难情绪,以文件转文件,以会议代落实,没有实质性进展。大家要切实撸起袖子,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和韧劲,把试点工作列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在2020年前实现既定目标。
1、要加强请示汇报。
殡葬工作虽不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但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心工作。要想殡葬工作在党委、政府众多重要工作中占一席之地,在众多民生保障工作中得到更多投入,必须加强请示汇报工作。殡葬工作很难,这是大家共识,但无数鲜活的事例证明,只要党委、政府重视就不难。当前正在开展的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项目,就是我们加强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中争取来的。我们在去年殡葬工作大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题报告,分别报民政部、省委省政府,报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数次与财政厅协调会商,最终形成目前的实施方案,这是近年来,省级财政对殡葬集中投入资金最大的一次。石棉县的试点也是如此,经过市县民政部门主动沟通、汇报和争取,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把试点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来谋划,实行绩效考评管理,成立了书记、县长亲任组长、各部门一把手参加的领导小组,采取一对一、多对一、分片包干等做法,把各项任务一一落到实处。石棉县对殡葬工作重视程度之高、力度之大、投入之多,在全省各地是不多见的。只有各级党委、政府真正把殡葬工作重视起来,把试点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传承优秀文化等工作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推动殡葬改革的磅礴之势。
2、要突出试点重点。
试点工作涉及8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涵盖殡葬领域方方面面,如在同一个地区全部展开,是不现实的,也很难收到成效。试点工作是很实的工作,一定要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拟制具体的实现路径,才能按照既定目标,由易而难地把工作向前推进。有的试点地区把握得比较好,重点也很突出。眉山市以绿色殡葬为重点,在编制殡葬规划、建设乡村公益性公墓、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治理散埋乱葬、传播绿色殡葬文化等方面着力,促进殡葬工作整体推进。泸州市以规范城市治丧行为为重点,规划新建城乡集中治丧点,探索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殡葬服务行业路子。成都、内江、宜宾、泸州、广安等地以全域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为重点,减轻城乡居民丧葬负担,逐步回归殡葬公益属性。石棉县、峨边县以治理散埋乱葬为重点,加强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促进丧葬旧俗观念改变。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大格局下,理清推进殡葬改革遇到的主要矛盾,把解决好群众最基本的殡葬需求和回应社会关切当作第一要务,既要有中长期远景规划,又不能好高骛远,脱离实际。有的地区热衷于搞大规划、上大项目、要大资金。当然,加强殡葬设施设备建设,改善服务保障硬件条件,客观上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要和物力、财力、人力投入的可能性结合起来。从全国其他地区情况看,有的殡葬设施建设应该算一流的,但老百姓最终并不满意,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各项服务费用较高,群众丧葬负担过重,没有真正得到实惠,没有解决好殡葬公益性这个根本性问题。因此,我们要把工作重心回归到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上来,在强化规范化管理、推进为民惠民政策上下功夫,出实招。只有真正赢得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才能形成推动殡葬改革永不枯竭的力量之源。
3、要注重制度创新。
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关键在创新,核心就是制度创新。国家和省级《殡葬管理条例》施行20余年来,未作大的修订和完善,已严重滞后于形势发展,面对日益增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抓住制度创新这个牛鼻子,把握最根本、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在探索破解难点问题上,拿出有效举措办法,为建立一套完整的殡葬制度提供实践依据,以制度创新推动殡葬改革发展。从目前情况看,各试点地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做得还不够,具有可复制性、可操作性的典型案例不多。有的地区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马上就请示报告,希望上级给予明确回复。试点中,遇到问题加强请示报告是必要的,但有些新情况新问题在现行的殡葬法规制度中,没有依据可查。我们试点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新形势下,殡葬改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实践探索,凝聚群众智慧,将成功的经验做法上升到法规制度层面乃至顶层设计加以固定。陈旧的思维模式不打破,固化的工作方式不改变,什么事都墨守成规,不愿创新,不会创新,势必影响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影响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始终把握人民利益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不触碰法律法规底线的前提下,以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变革,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为人先,创造性地做好工作,推动殡葬制度创新,保障人民共享殡葬改革发展成果,发掘殡葬改革动力。
二、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2009年,民政部首次提出推行惠民殡葬政策,要求对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提倡有条件的地区将保障对象扩展到辖区所有居民。这种偏重救助的政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惠民政策,而是一项救助制度。真正意义上的惠民殡葬政策,应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提高和保障民生水平相关要求,建立适度普惠、全民共享的惠民制度,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今年,我们就全省推行全民共享的惠民殡葬政策,面临的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基本思路和实现路径,并与财政厅多次进行会商,初步形成了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基本方案,这次一并提交会议讨论。全面推行惠民殡葬的初步思路是:从明年开始,对所有xx户籍人口、遗体或人体器官捐献者、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全面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暂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按每具遗体补贴1000元标准测算,省级财政补贴300元,地方财政承担700元。这项工作拟纳入明年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为确保顺利实施,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1、要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省委、省政府对全面实行惠民殡葬政策高度重视,省级财政在今年对殡葬设施建设集中投入1亿元的基础上,从明年开始,每年再投入接近1亿元用于支持惠民殡葬政策,实属不易。殡葬工作属于地方事务,当地政府本应承担殡葬事务方面的投入主体责任。在省级财政以补贴方式进行财力投入的情况下,各地民政部门更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并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目前,省上总体考虑按照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总额1000元测算,省上计划对实行火化的丧户补助30%,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因全省各地收费标准及消费水平有差异,对有的地区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总额可能达不到1000元的问题,各地应按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适当增加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对有的地区可能超过1000元的问题,各地不得减少免除项目,或降低服务标准,应按实际消费水平配套足额保障资金。每年11月份,各地参照当年火化遗体数量,逐级向民政厅、财政厅申请下年度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资金。省级财政年度下拨资金有节余或不足的,在翌年下拨资金中予以调整。坚决防止不配套资金,或配套资金不足,甚至完全依靠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问题发生。当前,年底将近,各地正在筹划明年财政预算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应在今年遗体火化数量的基础上,马上着手预测明年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所需资金,并加强与本级财政部门协调,确保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要搞好实施细则制订。
民政厅、财政厅将联合下发《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对享受对象、免除项目、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各地要根据出台后的《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总体原则是:享受对象必须涵盖户籍人口、遗体或人体器官捐献者、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免除项目不得少于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暂存四项服务;补贴资金总额不得低于1000元标准。已实行全域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地区,可在省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进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扩面、提标、增项,或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确保当地惠民殡葬政策的延续性。与丧属结算免除服务费用方面,在方便群众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多种结算方式。为搞好惠民殡葬政策的精准到位,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所属殡葬服务机构,按照今年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必须将本级业务数据系统与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联通,实现惠民殡葬政策享受对象、火化证明、经费报销等所需核实资料的免提供,坚决防止手续繁杂,群众反复跑腿现象的发生,切实把好事办好。
3、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全面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当前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民政部门要大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抓住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重要时节,通过多种形式对本地实行的惠民殡葬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要把贯彻落实中办23号文件、川委办32号文件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意见》和近日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关于实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的意见》结合起来,在广泛开展祭奠先烈、扫墓踏青、寻根祭祖、清明诗会等活动中,大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和社区公祭,引导人们抚今追昔、慎终追远,珍惜新时代幸福生活。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及早筹划开展系列活动,健全惠民殡葬政策公开公示制度,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执行透明度,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惠民殡葬政策的综合社会效益,将其与实行火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形成以惠民殡葬政策带动遗体火化普及、节地生态安葬、丧事文明简办的社会效果,营造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推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仅在2015至2018年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就投入2亿余元用于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但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与先进省份的差距仍然较大,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需求。为此,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加快推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网络,基本殡葬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1、要全力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圆满完成。
按照省政府督查室要求,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必须在11月25日前全部完成。截止10月底,只有遂宁、内江、广安、资阳、阿坝、甘孜6个地区完成了任务,全省累计完成火化炉购置78台,改造40台,完成比例仅占总量的59%,形势异常严峻。民生实事任务完成不了,或不能按期完成,省委、省政府将约谈相关地区的党政领导,年终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请同志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根据掌握的情况,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乐山、南充、宜宾、达州、巴中、雅安、眉山12个地区的23个殡仪馆已完成合同签订,正在组织设备制作、运输、安装等工作,请相关单位加强督导和与商家的联系协调工作,务必在11月2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对才进行挂网招标的宜宾、南充、攀枝花3个市级殡仪馆,及犍为、营山、蓬安、平昌、金阳、雷波、会东、木里、甘洛、宁南10个县级殡仪馆,各市、县民政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靠前指挥,亲临一线解决工程进度中的难点问题,务必在11月25日前全部完成。特别要指出的是广元剑阁殡仪馆、凉山越西殡仪馆和喜德殡仪馆,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快一年了,3个殡仪馆至今还未完成挂网招标工作,民政厅多次催促仍无进展,请分管局长回去后,马上向主要领导汇报,务必采取一切措施,穷尽一切办法,确保11月25日前按时完工,省厅视情进行重点督办。同志们,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工作距最后完成期限仅剩10天时间了,省政府督查室已多次催促我们加快实施进度,上个月专题召开了形势分析会,向我厅下发了督办通知。请以上还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实行工期倒排,争分夺秒,挂图作战,全力保证任务圆满完成。
2、要统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2016年印发的《xx省“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41个项目列为重点建设规划,并且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在财力投入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从项目实施情况看,存在着建设进度缓慢、资金利用率差、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确定的41个重点建设项目,目前仅完成了4个,多数项目还停留在方案中、汇报上,没有实际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进度非常缓慢。2015至2018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已对21个项目累计投入了3377万元,占项目总数的一半,但各地在收到财政补贴资金后,并未行动起来,造成大量资金闲置,形成需要钱的地区无资金,拿到钱的地区不行动。《xx省“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早在2016年底就印发给各地区,距2020年确定的最终完成时限仅剩2年时间了。各地要进一步梳理排查殡葬建设重点项目,切实列出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推进项目的如期完成。对因情况变化,需对原定项目进行调整或减少的,要及时专题向民政厅请示报告,我们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项目已动工建设,能在规定时限内完工的原则安排补助资金。对已安排的补助资金,至今仍未启动工程建设的,我们将会同财政厅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3、要尽快补齐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短板。
对骨灰和遗体实现节地生态安葬是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之一,也是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的重要指标。目前,全省殡葬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较为落后,部分社会公共墓地虽修建、改造了一批骨灰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但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效益上,都不尽人意。有的地方,将墓区的偏僻角落因陋就简地规划为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群众接受度较低。对于社会公共墓地,我们将继续按照1999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墓管理工作的意见》,有控制地适度发展,将重点转移到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格位存放、撒散、平地深埋等不占或少占地的处理方式上来,实现土地资源的可循环利用。各地要按照2016年民政厅等11部门下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通知》要求,按比例规划社会公共墓地内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切实将殡葬改革的方向回归到节地生态安葬上来,而不是无限制地扩张社会公共墓地规模。对于广大农村,我们公益性墓地建设数量尤为不足,许多农村火化区的居民逝世后,按规定实行了遗体火化,但骨灰没有合适的安葬地点,客观上形成了散埋乱葬问题。今年以来,我们与财政厅多次会商,将重点解决试点地区和条件成熟地区的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问题,计划明年鼓励建成一批乡村示范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省级财政将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适度的财政补贴。前期,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已通知各地进行项目申报。大家在申报时,一定要把握住建设地点已落实和2019年底建成完工两个关键点。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问题,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较为理想的样板,但应把握以下几点原则: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必须全部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墓位(穴)位小型化,不能大面积作硬化处理,要实现土地的可循环利用,不能再走社会公共墓地建设的老路子。要因陋就简、因势而建,不能大面积进行毁林占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利用林地空隙,因势而建,不用永久性建材圈地打围。这方面,石棉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做法。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体现公益属性,应无偿或低偿向所属居民提供,同时可探索以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实行自我管理服务。
4、要加快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进度。
目前,多数市、县均没有殡葬信息系统,各殡葬服务机构的业务数据互为“孤岛”,遗体火化信息核对、享受惠民对象审核、经费报销等信息,在民政系统内部之间、相关平行单位之间均不能共享,各项数据全靠手工统计上报,增加了大量人工成本。按照民政部《关于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的行动方案》,我们将在2019年底前全部建成成省级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2020年前,将实现部省两级平台互联互通,市、县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与省级平台有效对接。近日,民政部101所受民政部委托与省厅进行了前期对接,初步确定推进路径:第一步,在成都、德阳、凉山确定1至2个殡葬服务机构进行先期的安装试运行。第二步,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确定个性化改造方案。第三步,利用省级政务云,在民政厅进行安装调试,各殡葬服务机构进行试运行。为确保殡葬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各地应配合做好以下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必须有互联网,对还没有联通互联网的单位,就马上着手布网建设;梳理各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办理流程,并结合实际对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出个性化改造需求;统计已有殡葬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情况,并说明建设时间、数据信息规范是否与民政部《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和信息资源共享规范》标准相符等。相关情况于近期报省厅社会事务处,以便我们及时汇总情况与研发单位对接,尽快组织实施。
四、持续搞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今年6月份全面展开以来,各地普遍召开了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将出租承包给个人或企业经营的太平间,已于6月30日前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协议,收回医疗机构管理,各地殡仪馆普遍建立与医疗机构太平间对接机制。取缔无照经营丧葬用品、非法从事殡葬服务商家300余家,约谈和责令整改丧葬中介服务机构200余家。撤除“活人墓”300余座,累计回收处置棺木近万副,对现有散埋乱葬坟墓进行绿化、小化、矮化处理。9月17至21日,全国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我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通过暗访成都、实地抽查南充部分地区,对我省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总体来看,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地区还仅停留在成立了组织机构,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会议,而对整治工作没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质性东西。下一步,各地要按照全国、全省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和相关任务分工,继续抓好整改、规范工作。
1、要在加强统一领导上出实招。
当前,涉及殡葬领域的各个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地存在不想管、不愿管,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民政部门作为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理所当然地承担着牵头协调的责任,工作难度确实较大。但只要我们抓住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这个关键,着力加强部门间的走访、座谈、协调这个重点,将责任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头,充分发挥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作用,才能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石棉县在乡村治理散埋乱葬问题上之所以搞得轰轰烈烈,最关键的一点是书记、县长重视,亲自指挥,各个部门一把手都是领导小组成员。成都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就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发文,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专项整治工作搞得很有成效。
2、要在搞好结合上下功夫。
殡葬领域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基本上都是我们在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收费等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搞专项整治,不能就整治而整治,而应以人民为中心,抓住人民群众在殡葬领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加强殡葬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收费标准,推进惠民殡葬政策等结合起来,下狠功夫,一些反映突出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特别是在马上将实施的惠民殡葬政策上,只要各地按省上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实行全省城乡居民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并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部分问题将逐步化解。我们搞违规运送遗体整治,而我们本身殡仪馆的遗体接运能力就不足,有的殡仪馆甚至没有遗体接运车,群众逝世后的遗体由谁运?我们搞农村散埋乱葬整治,要求不得乱埋乱葬,而现在我们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严重不足,不能为群众提供合法的骨灰或遗体安葬地点,客观上形成了散埋乱葬问题。我们要求火葬区的人口死亡后必须火葬,因殡葬领域如殡仪馆、公墓等因其行业特殊性,不具备充分的市场竞争性,客观上形成了垄断,而惠民殡葬政策没有实行全民共享的适度普惠化,一些地方出现了“死不起、葬不下”的社会呼声。因此,继续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定要在加强我们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只有为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充足的殡葬服务保障、更多的殡葬改革红利、更好的优质的殡葬服务,我们的殡葬改革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我们的专项整治才会收到更好的成效。
3、要在建章立制上保成果。
专项整治的目的是要规范正规的殡葬管理服务秩序。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既是突出整治重点,确保取得实效,又要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健全殡葬服务保障体系,形成规范化的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按照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要进一步梳理:哪些问题是制度层面上的问题,哪些问题是管理层面的问题,哪些问题是保障能力不足层面的问题等,要分门别类地拿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机制,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专项整治成果。特别是在问题整改方面,解决了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暂时未解决,原因是什么,健全了哪些管用的机制办法等都要有具体的举措。
同志们,年底将近,春节将迎来新一轮群众祭祀高峰期。今年以来,各殡葬服务机构全面实行了禁燃禁放措施,收到了很好效果,明年,要继续巩固强化、防止反弹。请各地提早谋划春节、清明节群众安全祭扫工作,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同志们,辛苦忙碌的一年即将过去,在新的一年里,民政部门因机构改革调整,许多职能已被分离出去,殡葬工作的地位和职能将进一步凸显和拓展。未来的殡葬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要求更加精细,请同志们继续保持旺盛的战斗姿态,奋力开创全省殡葬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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