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通报批评 篇1
公司所属各单位:
自20xx年x月x日公司“百事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都积极相应,认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改,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公司的安全事故也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尽管如此,部分单位在活动开始以后还是发生了重大未遂安全事故和职工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简要通报如下:
1.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16:30分左右,炼铁厂机修工段员工岳现强在进行煤气裂缝焊接过程中,因本人安全意识差和煤防站监护不到位两方面原因造成煤气中毒,经紧急抢救现在已经恢复正常。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下:责任人岳现强100元,厂长李建山、生产副厂长姚红星、设备副厂长吴克旺各考核100元,维修负责人赵庆福50元,维修日班班长张晓林30元,煤防站现场监护人王连勇100元。
2. 炼钢厂天车小钩坠落事故:20xx年x月x日上午11点左右,炼钢厂3#天车在给转炉兑铁水过程中,发生小钩钢丝绳断裂、小钩坠落事故,属于重大未遂安全事故。经专业人员分析认为,本次事故为钢丝绳落槽后天车工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的责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决定对当班天车司机刘海涛考核200元,天车车间主任李维利考核50元,当班天车班长李忠双考核30元,炼钢厂安全员朱树升考核10元。
3.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4点左右,炼铁厂一车间2#布袋操作工叶茂盛(19岁)在进行煤气阀门作业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目前叶茂盛仍然没有脱离危险,虽然已经没有危险,但仍处于昏迷状态,能够完全康复的可能性较小,很可能造成植物人或间歇性痴呆,目前公司正在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全力抢救。事故原因分析:叶茂盛在没有听从班长的指挥、没有通知煤防站人员进行监护、没有佩戴任何煤气防护器材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到煤气布袋上开净煤气阀门,被净煤气熏倒。属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事故。具体考核事宜将根据叶茂盛的受伤恢复而定。
以上三起安全事故均属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致,因此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严格安全教育,彻底进行安全隐患查找、整改,认真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完善和学习,坚决减少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以上安全事故,公司安委会要求各单位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既定日程,认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梳理、完善、学习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x日前务必完成,标志性成果是将经过修订的《安全操作规程》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由公司统一印发,未完成单位考核第一责任人100元,每托后一天增加考核20元(主要考核单位为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制氧厂)。
2. 在10月x日前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找,标志性成果是30日前将职工上交的安全隐患以电子版形式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公司将根据隐患情况进行分类,对于公司采纳的建议,除了责成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外,将对建议提出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未按时完成本项工作的单位,将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100元,专、兼职安全员30元。
3. 公司生产技术部将组织煤煤防站人员对煤气作业区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煤气知识培训,对于组织不利的单位,将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考核100元。(添附各单位上报的参加煤气防护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日程表)。
添附: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参加煤气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表。
学校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通报批评 篇2
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市直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一季度,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下,各部门、各单位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密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全面落实和扎实做好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平稳发展。但是,个别行业(领域)的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现将事故具体情
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68起,死亡1人,受重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38.0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86起,上升104.8%,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67%,受重伤人数增加3人,上升30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7.36万元,上升256%。
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46起,死亡1人,受重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0.7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1起,下降31%,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67%,受重伤人数增加3人,上升30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31万元,下降63%。
火灾事故:共发生12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07起,上升713%,人员伤亡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8.67万元,上升332%。
其他行业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立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找准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大力推动二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生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道路交通方面,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重点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事故黑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摩托车、客运、货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在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大队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公众聚集场所和大中型企业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火能力,扭转火灾事故高发的态势。
(三)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生产安全、出行安全和生活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O20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通报批评 篇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部署和检查,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至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1起,死亡11人,受伤126人,直接经济损失29.18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1%、27%、31%和87%。但进入3月份以后,我市境内连续发生几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3月8日晚19时30分,苍溪县歧坪镇驾驶员杨松浩驾驶川H73525五菱牌面包车,行至苍旺线40km+500m处,与停放在前方右侧道路上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随后又与相对行驶的川H63023小货车相撞,同时,川H73525车又被随后驶来的一辆牌照为川A91537小轿车追尾。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4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9日晚22时许,苍溪县云峰镇驾驶员刘名洋驾驶川HH3633长安牌面包车,从五龙驶往苍溪,行至国道212线909km+300m处,车辆向右越出路面翻于路外田内,造成1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3月10日中午12时许,蓬溪县赤城镇驾驶员梁敦凯驾驶川J36647比亚迪轿车从苍溪县城老干局门口下行时,因操作不当冲向红军路人行横道,导致11人受伤,同时与正常行驶的三辆小车相撞,致使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13日凌晨1时40分左右,重庆驾驶员龙小明驾驶渝CA1511中型货车,从重庆大足装载10000匹页岩砖,沿广绵高速运往剑阁县义兴乡,当车行至青(川)剑(阁)路83km+100m处,车辆翻于公路左侧10m高的陡坡下,造成含驾驶员在内的3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
3月16日上午10时,旺苍县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为川H32571,驾驶员何依江)从檬子乡开往英翠镇,当车行至英翠镇至鼓城乡公路距英翠场镇2公里处,与一辆车牌号为川H18-00894的货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监管措施不力,安全督促检查不到位;二是对道路交通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尤其是对私人用车、7座以下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再教育、再培训工作不够落实,责任不明确;三是道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对一些坡陡弯急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保设施缺乏;四是对全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不够,部分群众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现象屡禁不止,安全意识淡薄。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务副市长王菲批示:“全力处理好死者后事,全力抢救伤员,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并迅速查出事故原因,依法妥善处理。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务必确保不再出类似事故”。为迅速扭转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有效地遏制和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市每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交通事故占各类事故的7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最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元凶”,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性和危害性,在近期内要认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专题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有关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切实把省、市部署的“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和“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3月份以来,苍溪、剑阁、旺苍连续发生小轿车、面包车和中型货车事故,其主要原因是私人自驾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超速、超载、操作失误等因素所致。也反映出一些县区和部门对自用车的安全管理责任不够明确,教育和培训制度没有很好坚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缺乏有力措施,没有形成县区、乡镇、村组安全监管网络,对辖区内自用车辆的数量、驾驶员情况、安全状况、保险时限、营运资格等情况心中无数,出了事故相互推诿扯皮。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解决。一是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必须对自用车、面包车、摩托车、工程机械和中小型货运车辆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二是要认真开展一次对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在抓好国、省道路安全监管的同时,还要重点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督促检查,加大对事故易发地段和危险路段的巡查,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规范”的原则,对“黑车”非法经营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和无证经营、伪造运营证件、驻地运营的异地出租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二用车和其他车辆的非法经营行为,切实把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的态势降下来。
三、认真排查,加大隐患治理的力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从3月18日起至6月25日止,利用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公安交管和交通路政部门要在全市开展一次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清理工作,对急弯、陡坡、危桥险路要结合道路交通“双基”建设,加大安保工程的投入,不断完善交通安全标线、防护设施、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除市上今年下达的波形防护栏工作任务外,各县、区还要积极筹措资金,对目前未设安全防护设施的陡坡和危险路段安装波形防护栏或带钢筋的防撞墙。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区的机动车停放地点,切实解决乱停乱放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非法营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超速、强行转弯、违章超车、急停急靠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营运秩序。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辖区全面开展一次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会议等有效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要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为抓手,以第八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各级各部门联合行动,教育引导群众不乘坐违章车船、不违章乘坐车辆。各级公安交管、交通、城管、农机等部门要及时召开各类运输企业、机动车业主、船主、驾驶人员会议,深入学习道路、内河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用典型事故案例加深印象,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群众、家庭、自己高度负责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
五、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行政监察和政府安办等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组织有力、事故明显减少、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辖区内交通秩序混乱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凡本地区和本行业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按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年三月十八日